第二期

 

                                           2007年2月27日

 

 

  

 

●   区纪委、区监察局机关突出“五个必须”加强干部职工作风整顿建设

●区委组织部“三个到位”积极开展作风整顿建设活动

区委宣传部及时布置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

 

 

 

 

区纪委、区监察局机关突出“五个必须”

加强干部职工作风整顿建设

 

一是必须团结协作,和谐推进工作。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政绩,团结出干部,团结促发展。每位纪检监察干部须从大局出发,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善用沟通和交流的手段,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营建融洽的人际环境。各室要从环境卫生和干部职工的仪表形象抓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从现在做起,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是必须主动用心,强力抓好落实。没有量的积累,就没有质的飞跃;工作主动性不够,便不可能有好的业绩。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主动在工作上花时间、动心思,深入开展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和用心讲话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多学习、多吸收、多借鉴、多钻研,善于把握全局,抓住全过程,依法办事,依法执纪,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在深入细致上做文章,在“实干、实在、实效”上历练好的作风。

三是必须克难创新,善于解决热难点问题。客观世界变化万千,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惯性思维和传统做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因此,务必牢固树立“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发展的难题”这个理念,积极动脑,大胆创新,勇于探求推动工作的新机制、新举措,用创新来检验和考验自己的素质、能力和作风。要用心吃透上级的政策和精神,勤于并善于学习,敏锐地抓住正反典型,克难攻坚,用创新的思路、发展的眼光、新颖的办法来破解工作中的难题。

四是必须争先创优,着力打造工作亮点。纪检监察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工作亮点也反映在方方面面。要勇于同其他县区比,跟其他科室比,向市纪委看齐,切实找准自己工作上存在的差距,深入剖析原因,寻求化解的措施和办法,努力把自己的“短板”做长,把“长板”做亮。

五是必须善抓严管,努力形成风正心齐的局面。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模范遵守办案纪律和党纪法规,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以身作则,以德服人,才说得起硬话,敢抓敢管。要“严”字当头,善抓严管,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问责,决不能出现不管、管而不严甚至不敢管的局面。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权力观,端正认识,摆正心态,立足本职,激情工作,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实现人生价值。

 

区委组织部“三个到位”

积极开展作风整顿建设活动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全区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动员大会召开后,区委组织部及时进行研究,成立了区委组织部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领导小组,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广元市市中区委组织部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方案》和学习讨论阶段日程安排。

二是思想发动到位。2月16日召开了组织部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动员大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了胡锦涛总书记、省委杜青林书记、市委高烽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区委陈凯书记在全区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区委的要求上来。

三是安排部署到位。在学习讨论阶段,区委组织部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在日常工作绝不放松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尤其要抓住春节长假期间的有利时机,对上级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进行认真的学习。要求一般干部在春节期间撰写30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1篇心得体会文章;领导干部要撰写50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1篇心得体会文章、1篇调研文章,春节后将进行检查。同时,要求大家在春节期间广泛的征求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农民、居民以及企业下岗职工对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区委宣传部及时布置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

 

2月15日全区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动员大会后,区委宣传部立即召开了机关干部职工作风整顿动员会,成立了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措施。在动员会上,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陈蕾指出,全区宣传干部要始终保持敢于竞争、勇于率先、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执政能力;弘扬勤奋敬业、办事高效、联系群众、亲民为民的新风尚;坚持崇高的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两个务必,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同时,抓好专题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检查;开展好“三用心”活动,扎实推进整改;完善制度保障,强化监督管理。紧密联系实际,把作风整顿与创建学习型机关、和谐机关和推动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动机关各项建设,为“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市中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思想舆论氛围。

 

 主送: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

    抄送: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党组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