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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区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动员大会 暨区纪委六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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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2月15日) 区委常委、区委书记 陈 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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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委杜青林书记在全省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市委高烽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安排部署我区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要精神,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党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出了许多新的论述,并将其提到一个全新的高度,体现了我们党对党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最新认识成果,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1月31日,省委杜青林书记在全省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对我省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纲领性讲话。2月7日,市委高烽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紧密结合广元实际,对全市作风建设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现实性和指导性。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精神上来,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增强推进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扎实有效地开展好领导干作风整顿建设活动。 (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胡锦涛总书记用“四个必须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重点,即: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查处,进一步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省委杜青林书记指出,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轻视不得、放松不得。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旗帜鲜明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我省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好转。市委高烽书记强调要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推向深入。我们要深刻认识中央、省委、市委抓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新要求、新举措,坚定信心,下够决心,不断推动我区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巩固好、发展好我区团结奋进、创新务实、风正心齐的良好局面。 (二)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对作风建设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党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是我们党长期执政情况下必须面对的考验。他用“四个必然要求”对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作出了深刻阐述: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省委杜青林书记指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要切实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市委高烽书记指出,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是“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元、实现新的跨越”的基础工程和保障工程。我们要认真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四个必然要求”的深刻内涵和省委杜青林书记、市委高烽书记的重要论述,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要深刻认识到,领导干部的作风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风气,直接关系着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大局和事业成败。 (三)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对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省委杜青林书记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紧密结合四川实际,提出要大力弘扬“四种作风”、增强“五种意识”,即大力弘扬联系群众、亲民为民的作风,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作风;增强学习意识、大局意识、民主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市委高烽书记提出了弘扬六种风气:大力弘扬亲民为民的作风,增强对人民的感情;大力弘扬开拓进取的作风,奋发有为地开创事业新局面;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大力弘扬民主团结的作风,自觉维护和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勤学好思的作风,夯实领导科学发展的知识基础;大力弘扬清廉正派的作风,争做人民群众的好公仆。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省委杜青林书记提出的“四种作风、五种意识”,市委高烽书记提出的“六种风气”,涵盖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是我们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基本内容。我们必须深刻领会,身体力行,率先垂范。 (四)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对加强作风建设的安排。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列入党的建设重要议事日程。省委按照中央的要求,决定从现在开始到省第九次党代会召开之前,集中三个月左右时间,从县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起,在全省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市委按照省委的要求,决定在全市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并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切实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任务责任到位,督促检查到位,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认真分析、准确把握我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形势,切实找准我区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先后通过先进性教育、机关效能建设、行风评议等活动,持续不断地加强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形成了风正心齐的良好局面,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区第六次党代会提出了“争当全市经济发展排头兵,努力构建和谐市中区”的宏伟目标,确定了“完善服务功能,推进工业强区,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要实现既定的目标,我们有许多有利条件,特别是随着区位优势的日益凸显,发展机会越来越多。但是,在与一些乡镇、部门的同志进行调查和座谈中,我们也了解到,面对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在一些地区、部门和少数党员、干部中,不适应“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要求的突出问题依然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当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宗旨意识淡漠,群众观念缺乏。一些同志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下基层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对群众的意见不了解,对基层的工作情况不掌握。一些同志主观武断,作风粗暴,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是要求群众为自己服务,对待群众“冷、硬、横、推”,造成上下级关系紧张,干群关系紧张。有的干部存在“嫌贫爱富”的错误思想,下基层不愿意到艰苦的地方去,不愿与贫苦群众交朋友,热衷“傍大款”。有的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监督少,怕群众提意见,也听不进去群众的意见,搞我行我素。有的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或心存侥幸,或监管不力,导致问题越集越多,把小问题酿成了大问题,还使一些隐患未能及时处理而酿成事故,给人民群众带来损失。 二是思想解放不够,中心意识不强。一些同志思想落后于不断发展的客观实际,凭经验办事,不愿动脑筋,没有独到的见解,怕风险,只会走自己走过的路,只会走别人走过的路,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传统的东西不敢碰,习惯的东西不愿改,思想没有新境界,工作没有新思路,事业没有新追求。有些机关和干部习惯于搞本本主义,照抄照搬,缺乏创新精神和超前意识,干什么事都要看有没有红头文件,过去搞过没有,领导交待了没有。一些单位一味强调本部门的利益,中心意识、服务意识不强。有的把自己置身于全区工作大局之外,遇事只从本部门利益和小集团利益出发,不顾全大局,见到利益就揽,见到难事就推。 三是执行落实不力,工作作风不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相当普遍,少数领导干部为了一己私利,或借口地方和部门的特殊性,置上级的三令五申于不顾,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破坏政令统一。一些地方将为民办实事办成“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导致脱离实际,劳民伤财。有的干部作风飘浮,工作安排部署多,检查督促落实少,办事效率低下,浪费国家资源。有的单位执行上级的决定不坚决,打折扣;有的说的多,落实的少,当“原则领导”;有的自己不干,却爱评论别人干的怎么样;有的领导干部该参加的会不参加,有个别单位的领导干部习惯于用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缺乏认真思考,没有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有的干部迎来送往应酬多,没有花时间和精力去抓工作、抓落实,把工作说在嘴上、停在纸上、浮在面上。有的部门衙门作风严重,办事拖拉、互相推诿,吃、拿、卡、要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干部纪律松弛,作风涣散,上班在互联网上炒股、聊天、玩游戏,或者上班期间外出购物办私事、迟到早退、打牌喝茶。 四是开拓进取不够,履职能力不强。个别领导干部在思想观念上、精神状态中和工作中习惯于同过去、同落后地方比,或安于现状而不思进取,或由于功成名就而不愿进取,或由于患得患失而不敢进取。少数领导干部,只关注手中的权力,看好眼前的利益,却不履行应尽的责任,该做的事不做,该创的业不创,履行职责敷衍了事,承担责任推诿逃避。个别领导干部,不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对自己要求不严格,对班子不抓不管,对工作应付了事,以致单位纪律松弛,作风懒散,工作无起色。有的领导干部当官不管事,“为官”而不为民,处于“无为”或“不为”的状态中。有的对本职工作能推则推,不能推就拖,凡事只要上头不“逼”,下头不告,明明问题成堆,却视而不见,明明呼声四起,却置若罔闻。有的干部在工作中不敢碰硬,一团和气,遇到问题绕道走,出了问题推责任。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深入的学习和总结,缺少工作方法,缺乏履行职责的基本能力,缺少发展的措施和应对复杂局面的办法,面对突发性事件反应迟钝,或束手无策,或应对不力。 五是法纪意识淡漠,廉政规定执行不严。个别领导干部民主集中制观念和党的组织纪律淡薄,在决策中存在着不走群众路线、不按民主决策程序的现象,甚至严重违背财经纪律。从掌握的一些情况看,一些单位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对工作不负责任,决策时调查研究不够、缺乏科学性,最终造成经济损失。如近年我区一些项目招标,在实施中大大超概算,围标、串标、虚假招标情况也相当严重。近期还发现有的单位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以各种名义“敛财”。 一些干部斤斤计较,患得患失,追名逐利,只讲在岗位干了多少年,不讲干了些啥、干的效果怎么样。一些同志害怕得罪人,不讲党性,不讲原则,对待错误观点不敢驳斥,对待错误行为不敢批评,对待腐败现象不敢斗争,在党内生活中唯私利、看关系、讲情面、息事宁人,抱着“多个朋友多条路”的思想,不讲原则地到处拉关系、交朋友。 上述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其消极影响和后果是不可低估的,我们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会损害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失去民心,丧失政权。这不是主观臆造,危言耸听,而是我们一些单位、部门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严酷现实。我区全体党员和干部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勇于对号入座,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下决心加以解决,以抓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主题,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扎实推进我区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 要坚决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省委杜青林书记“弘扬四种作风、增强五种意识”和市委高烽书记“弘扬六种作风”的重要精神,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要求,紧密结合市中区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我区“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为期三个月左右,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大力弘扬亲民为民、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民主团结、勤学好思、清正廉洁六大作风,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工作不实、精神不振、开拓不强、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确保“素质提高、作风转变、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推进市中区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统筹协调和谐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摆在突出位置,既长期努力,常抓不懈;又态度坚决地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把总体要求和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 (一)大力倡导六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努力保持风正心齐的良好局面 一是联系群众、亲民为民的作风。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干好工作、成就事业、最大限度地为党为人民做出有益贡献是人生最大幸福”的理念,大力弘扬亲民为民之风。要不断强化群众观点,加深对群众的感情,做到心中时刻想着群众,胸中始终装着群众。要深怀爱民情怀,主动、深入、过细地做好群众工作,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主动关心群众的温饱疾苦和现实困难,多做顺民意、解民忧、谋民利的实事。要把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工作、决策的根本依据,照顾好方方面面的利益。要站在群众的立场思考问题,把群众的事情当自己的事情。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想办法,满腔热忱地抓落实,实施好“十大惠民行动”,确保收到实效。 二是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作风。市中区与发达地区相比,条件差、底子薄、基础弱,抓发展面临很多问题和困难。要克服困难,推进市中区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统筹协调和谐发展,我们必须有一支作风过硬、意气风发、敢打硬仗、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的干部队伍。全区领导干部要有不甘人后、敢为人先的胆魄,越是落后,越不能安于现状。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满怀对事业的激情和执着,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努力拼搏,奋勇争先。敢于打破传统,勇于创新,做到开拓创新不争论,实践结果做结论,鼓励和支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创新之举、实干之举;要有敢抓敢管、敢于负责的勇气,直面矛盾和困难,不回避、不害怕,认清自身肩负的重要责任,工作上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质量落实。出现问题不推诿塞责,不讲客观原因,认真分析,找准症结,在工作中改进,在实践中提高;要有虚怀若谷、不骄不躁的胸怀,敞开言路,认真听取有利于促进工作的不同意见,有成绩时不骄傲专横,有缺点时不垂头丧气、不急躁冒进,百折不挠,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区六次党代会提出了“争当全市经济发展排头兵,努力构建和谐市中区”的奋斗目标,确定了“完善服务功能,推进工业强区,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思路能否贯彻、目标能否达到、蓝图能否实现,关键在于真抓实干。全区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把握机遇、乘势而上,把各项事业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强化实干意识,大力提倡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做实在人,以实干谋发展,以实干促跨越。要进一步强化落实意识。定下来的事情就要坚持不懈的、锲而不舍地抓,部署了的工作就要不折不扣、雷厉风行地去完成,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工作上要实事求是,切忌讲大话、空话、套话。要切实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和文件,把干部的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抓落实上。 四是民主集中、团结共事的作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要当好班长,做好成员,和衷共济,同心同德。要增强民主意识,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善于和同志们团结共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要顾全大局,自觉与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局部服从全局,形成统一意志,引领统一行动,做到上下目标一致,步调一致。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自觉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放到大局中去认识、去定位,从大局出发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要严格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个人向组织讨价还价,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重大问题,必须按规定请示报告,不允许擅作主张、自行其事。 五是勤思好学、学以致用的作风。全区领导干部要增强学习意识,把学习作为工作、生活的一部分,养成自觉习惯,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努力在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社会中起到表率作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和业务需求,找出知识、技能乃至综合能力方面的薄弱环节,制定好单位和个人的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学习目标,落实学习培训的措施。要围绕提高理论素养、提高执政能力、提高政策水平,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努力学习和掌握市场经济、现代科技、财政、金融、法律等各方面的知识;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密切联系我区的实际,结合自己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真正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落实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 六是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作风。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永保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气节。要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警惕金钱、美色、权力的诱惑,抵挡住“糖衣炮弹”的攻击,做到不被收买、不丢人格,不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并管好自己的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慎重交友,交好友,做到“近贤人、远小人”。要保持本色,有淡泊平衡的心态,生活上不攀比、地位上不羡慕,勤勤恳恳做事,本本分分做人。要牢记“两个务必”,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操守、重品行、修美德,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二)严格纪律要求,狠刹歪风邪气 在此,我结合中区实际,按照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要求,严肃和重申以下纪律: 第一,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坚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第二,坚决刹住“五股歪风”。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跑官要官;不准以婚丧嫁娶、过生日等为名请客敛财;不准参与赌博。 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令行禁止,自觉遵守,对违反者将按照严格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四、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确保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活动由区委常委会集体领导,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区委成立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领导小组,由莫小彪同志任组长,李兴荣、罗云、冯明三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全区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日常工作。县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参与,带头整顿,带头转变,并作好指导和联系工作。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开展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作风建设中,各地各部门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要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做到既挂帅,又出征,既抓好本单位的作风整顿建设工作,又带头抓学习、找问题、查原因、定措施、改缺点。并且要有“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的气魄和精神,真正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区委将成立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督导组,采取明查暗访、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的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双责任制”,对查找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任务,层层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到位。对作风建设中组织不当、措施不力,对问题久拖不决、决而未果,出现反复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整顿活动中走过场、群众满意度低,找出来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到位的;整顿建设活动开展后工作没有起色的,该批评的批评,该曝光的曝光,该补课的补课,该追究的追究。 各地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这次作风整顿建设为契机,真抓实干,立说立行,切实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责任,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从严追究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责任的规定》。这个文件规定:对因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责任不落实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从严追究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在管辖范围内凡发生群体性事件,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领导机关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应引咎辞职,对主要责任人要及时给予组织处理。对管辖范围内长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不重视、不处理,对群众多次反映的合理要求拖延、推诿、不主动去做工作,造成群众不满,贻误处置时机,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免去直接责任人的职务;对主要领导要及时停职反省,接受组织调查处理。在管辖范围内凡发生重特大事件,经查属领导工作中存在知情不报、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处置不当,延误时机的,取消党委、政府当年评优、奖励的资格,对直接责任人要依纪依法处理,对党政主要领导要追究领导责任。凡发生重特大事件,经查存在官商勾结、以权谋私、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等行为,对事件形成、发展带来直接或重大影响的,除对当事人依纪依法处理外,要免去分管领导职务,责令主要领导辞职。这些都是硬规定,必须坚决果断、毫不含糊、不折不扣执行。凡发生《规定》中五种情形的,对责任人一律要先停职后处理,并从严追究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大力宣传,强化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要充分利用简报、墙报、局域网等方式大力开展作风整顿建设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作风建设的良好氛围。区广播电视台和区党政公众网等媒体要开辟专栏,广泛进行“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专题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省委书记杜青林同志、市委书记高烽同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第八次全会、市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宣传领导干部中作风过硬、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先进班子和个人;积极发动,大力营造整顿作风、建设作风的舆论氛围。尤其要抓住节后上班纪律、工作状态,跟踪问责问效,推动宣传发动工作,形成抓不好作风、促进不了工作绝不收兵的局面。 各地各部门要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的监督,充分发挥好法律监督、组织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有效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组织和带头开展作风整顿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要切实将作风建设纳入监督范围,通过调查研究、民主评议、座谈会和暗访等形式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作风整顿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新闻宣传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采访,掌握实情,对全区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进行舆论监督,对做得好的,加强宣传,反面典型,坚决曝光;坚持开门搞整顿,通过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聘请作风监督员,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强化群众监督;建立领导定点联系制度,四大班子领导除搞好各自主管、分管部门的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外,还分别确定几个乡镇(街道)或区级部门作为联系点,进行定点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认真查改,务求实效。作风整顿建设要做到态度坚决,导向鲜明,措施得力,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敢于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真正触及灵魂深处,深挖思想根源,认真自查自纠。通过民主生活会、交心谈心、工作会等多种渠道,从团结互信、帮助同志提高的愿望出发真诚地提出意见、指出问题,务必直截了当、一针见血,决不遮遮掩掩、模棱两可;对别人给自己指出的意见和问题,要虚心接受,认真反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找查出的问题,务必认真梳理,对症下药,立见成效,一条一条地剖析,一条一条地整改。在作风建设中要切实做到“五查五看”、“四不放过”和“六个结合”,确保取得实效,促进工作。“五查五看”即:查思想,看是不是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查学习,看是不是浅尝辄止、不求甚解;查工作,看是不是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查纪律,看是不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自由散漫,违法乱纪;查服务,看是不是生冷硬推、低效低质。“四不放过”即:问题没有找准不放过、问题没有整改不放过、干部没有受教育不放过、工作没有推动不放过。“六个结合”即:把作风整顿建设与推进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统筹协调和谐发展紧密结合,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与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利益相结合,与机关效能建设紧密结合,与班子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与完善制度保障、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坚决禁止搞“单打一”、“空对空”、“两张皮”。 (四)创新管理,健全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作风建设,研究制定创新管理、改进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以规范审批事项和权限为重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制度;以降低行政成本为重点,建立健全解决文山会海的规章制度;以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重点,建立健全督查制度;以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建立健全信访责任制度。要及时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努力形成一套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 这次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要把握好政策界限,既要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不解决实际问题,又要防止走极端、搞过头,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全区各级纪检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和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对纪检干部既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精心培养,充分调动广大纪检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执纪能力,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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