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州区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圆满结束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24号)精神。在利州区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的精心组织下,截止九月三十日,此次工作圆满完成。
为圆满完成此次选聘工作,区人事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一、宣传动员。在利州人事人才网上和当地的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二、确定面试人员。在网上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同时通知面试人员前来进行资格复审;三、组织面试。此次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主持,受纪委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最终确定了38名村(社区)大学生干部人选;四、体检。体检标准严格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五、确定聘用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及时对外公布;六、通知所聘人员签定协议并培训上岗。
目前。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已全部上岗。他们将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为利州区经济、社会、以及新村建设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