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
关于公开选调区纪委等部门公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1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市内各级党政群机关中科级及以下职务已登记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二、选调岗位
区纪委1名、区委办公室1名、区委组织部2名、区委政法委1名、区人民法院5名(其中:书记员3名、档案管理员1名、司法警察1名)。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报考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公务员须为中共党员;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或非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区纪委工作人员熟悉招投标工作或具有工程建筑类专业知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报考区人民法院书记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报考司法警察须具备警察身份并持中型客车驾驶证(B1、A2、A1), 持A1驾驶证优先。
4.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报考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公务员和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档案管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区纪委公务员和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资料
①时间:2008年11月18日至2008年11月27日;
②地点:利州区人才交流中心(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楼1楼,联系电话:3264770)
③报名资料: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有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文章报考者需提供相关资料,并自留底稿,不退还所提供的稿件;近期免冠2吋同底彩色照片3张;
④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报名时对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招考过程中还要进行资格复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3.《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2008年12月1日8:30—17:30在利州区人才交流中心领取(笔试时间、地点不再另行通知)。
4.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总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①开考比例:笔试按照1:5的比例进行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人数,即相应减少拟考调岗位数或取消选调工作。②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基本政治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偏重于文字分析和综合写作能力的测试。③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分别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5. 考察。根据考试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由区委组织部和考调部门组织人员对拟调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6. 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试用及录取。考察合格拟被录用的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依照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五、信息公告:有关招考事项和信息将及时在广元市党政网(http://10.7.1.6)、广元市利州区党政网(http://10.7.3.6)、广元市利州区组工网(http://10.7.3.5)和广元市利州区人事人才网(www.LZRSRC.com)同时发布公告。
六.考务咨询: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电话:3263508)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利州区人事局
2008年11月17日
广元市利州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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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院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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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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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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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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