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2”地震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关注受灾群众的就业和社保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把组织创造、提供就业岗位放在全局的高度,竭尽全力帮助受灾劳动者实现就业,以拓展就业空间的成效检验政府执行力”的工作要求,及时成立了“5.12”地震灾后就业援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灾后专项就业援助行动动员会议,建立了就业援助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形成了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分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并根据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进行了细化,深入开展了就业援助、失业救助、社保扶持等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最紧迫、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确保了我区灾后重建整体工作的稳步推进。
(一)把握时效,强化宣传。特殊政策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和针对性。7月31日,全市扩大就业和加强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区迅速行动,连夜筹备,于8月1日下午就组织召开了由区级就业援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和各基层劳动保障所所长参加的全区扩大就业和加强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对全区贯彻落实特殊政策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完成落实各项工作的时间进度,第一时间将特殊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文件印发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和区属各企业,在区内进行广泛宣传;其次是及时向全系统内部经办机构和各劳动保障所传达学习了国务院、省、市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特殊政策,领会精神、把握实质,为政策正确贯彻实施奠定基础;三是深入基层,组织现场宣传咨询队伍,面对面向广大服务对象宣传,并通过在电视、广播和报刊上设置专栏、电视字幕、动态新闻、宣传资料发放等形式加大对灾后恢复重建中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关注度。
(二)详细普查,摸清家底。我区以区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区农工委、区统计局等多家单位与全区各乡镇(街道)村、组密切配合,仅用5天时间就完成了对全区各乡镇(街道)集中开展的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及外出务工劳动者家庭、就业援助对象、公益性岗位开发三项紧急调查统计工作,前两项统计结果均以实名制登记造册并输入电脑以备动态管理,彻底摸清了家底。同时区劳动保障局又汇同区统计局分门别类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质量较高的调查成果,最后将统计调查资料立卷归档,装订成册,陈列专柜,用于今后工作指导。
(三)制定流程,规范操作。区劳动保障部门成立了“5.12”地震灾后就业和社会保险特殊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紧密结合特殊政策,精心制定了《利州区“5.12”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特殊政策办理工作流程》,分为:社会保险特殊政策办理工作流程(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办理流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殊政策办理流程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特殊政策办理工作流程);就业援助特殊政策办理流程(含《就业援助优惠证》办理程序,社保、岗位、培训、职介四项补贴办理流程,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流程);失业救助特殊政策办理工作流程(含停产歇业企业困难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办理程序,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流程,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和创业补助金办理流程,受灾企业职业培训补助办理流程,受灾企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办理程序)。同时制定了《利州区“5.12”地震灾后社会保险特殊政策工作规范》,《利州区“5.12”地震灾后失业救助特殊政策工作规范》,《利州区“5.12”地震灾后就业援助特殊政策工作规范》三大工作规范。所有办理程序和工作规范均制作成宣传公示栏,严格要求各办理人员按流程规范操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为特殊政策的严格、准确、规范、顺利实施提供了基础保障。
(四)充实力量,强化责任。按照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办公的原则,利州区劳动保障局从相关业务经办机构抽调9名业务骨干,专门开展特殊政策业务办理和基层工作指导。在基层,以劳动保障所为基础,在各乡镇新增加了192名劳动保障协理员,从事特殊政策的办理,全区18个乡镇均配齐了协理员,对新配备的协理员开展了为期2天的劳动保障基础知识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险特殊政策的培训学习。特殊政策办理以尽量方便群众为原则,实行一站式办理,区就业服务大厅对特殊政策实行“一站式”办理,专门设立了社会保险、就业援助、失业救助三个服务窗口,将各经办机构人员安置到相应窗口开展联合办公,并安排领导带队坐班。明确办理责任,提高办理质量,在制定三大工作规范的同时,印发了《利州区“5.12”地震灾后就业和社会保险特殊政策工作责任制》,明确区劳动保障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成立专门监督小组,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出现新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发现问题,严格依照责任追究制度迅速处理。
通过以上切实有效措施,我区灾后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特殊政策办理得到了广大企业和受灾群众的充分认可,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推进了全区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在就业援助方面。已将2.12万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为2万余人发放了就业援助优惠证;帮助7600名因灾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其中有组织劳务输出 5886 人,通过开发物资搬运、地质监测,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等公益性岗位安置3000余人;累计发放岗位、培训、职介、鉴定等各项补贴700 万元。
二是在失业救助方面。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批6户企业降低失业保险金费率19.5万元,为5户企业近561人进行了失业预登记,发放生活补助金17.7万。为6户企业发放培训补助7.2万元,为111人代缴医疗保险费6.6万元,为86人一次性发放失业保险金35万元。
三是在社会保险方面。已上报市劳动保障局批准5户受灾企业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55万元,指导15户因灾破产关闭企业申报核销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部分1460万元,为3名因灾死亡参保人员支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4.5万元。截止目前,已受理审核培训、职介等补贴金额4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