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原材料、煤、油、运、人工工资大幅上涨,导致部分建材成本上升,经请示区人民政府同意。从2008年8月28日起将调整全区砖、瓦建筑材料临时最高限价:一是建筑用页岩砖由原来的0.26—0.28元/匹,全区统一调整为0.30元/匹(窑口价);二是建筑用小青瓦实行临时最高出厂价0.50元/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