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利委办函〔2008〕14号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的
紧急通知
区级有关部门:
目前,我区已完成了《广元市利州区“5·12”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初步方案)的编制工作。由于编制时间紧,一些部门项目编制力量不足,我区灾后重建规划需在上级规划编制过程中逐步完善。为进一步做好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我区灾情重,且国家、省未给我区安排援建单位,灾后重建面临问题多、困难大、资金严重短缺的压力,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灾后重建规划编制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规划意识,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规划编制领导力量、工作力量,进一步在上级规划编制过程中补充和完善利州区灾后重建规划。
二、加大规划编制的协调和衔接力度。遵照“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编制原则,及时捕捉各行各业系统灾后重建规划的信息,做到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及时调整编制标准,补充项目,做到全面编制项目,规范编制规划,加大向上衔接和争取力度,确保我区的项目早进入、多进入、顺利进入上级规划之中。
三、夯实规划编制各项基础工作。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提出项目,要在基础资料完善的基础上编制项目,要在掌握编制政策的基础上调整规划,要在规划基本落实的基础上超前准备项目的实施方案或可行性论证报告,为项目的实施奠定基础。
四、加强规划编制督查督办。各部门规划编制和衔接情况实行每10天一报。各部门要将各阶段的工作措施、工作成效于每旬的最后一日书面报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和区发展和改革局。由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整理后报送区委、区政府和规划编制协调小组。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