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利委办函〔2007〕10号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6年有关奖金分配的通知
区财政局:
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研究同意,现将2006年工作目标奖金分配办法通知如下,请据此及时拨付。
一、2006年区目标考核奖。根据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区委领导7.7万元,区人大常委会领导4.1万元,区政府领导6.3万元,区政协领导3.6万元。共计资金21.7万元。
二、市委、市政府考核利州区目标奖8万元。区委2.94万元,区人大常委会1.56万元,区政府2.13万元,区政协1.37万元。
三、市委、市政府考核利州区交通建设资金8万元。区交通局8万元。
四、市委、市政府表彰利州区招商引资奖金0.5万元。区经合局0.5万元。
五、市委、市政府表彰利州区重大项目资金1.75万元。区经济和商务局1.2万元(15万锭纺纱项目1.2万元),区交通局0.2万元(广巴高速公路0.05万元、川陕高速公路0.1万元、市城周及通道绿化0.05万元),区林业局0.25万元(市城周及通道绿化0.25万元),区农业局0.05万元(市城周及通道绿化0.05万元),区水利农机局0.05万元(市城周及通道绿化0.05万元)。
六、市委、市政府表彰利州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65万元(海口路、西入城口整治工程、南河湿地公园、东坝片区道路改造)。东坝街道0.4万元,南河街道0.3万元,盘龙镇0.2万元,区公安分局0.3万元,区规划和建设局0.25万元,区维稳办0.2万元。
上述奖金由区财政拨付,由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交通局、区经合局、区经济和商务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农机局、区规划和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维稳办、东坝街道、南河街道、盘龙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原则计发。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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