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委发〔2007〕8号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快推进富民强区、全面小康、和谐广元进程,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07〕3号)和《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意见》(广委发〔2007〕11号),结合我区群众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区新时期群众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重要意义

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基本工作路线。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我区位于全市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心,目前既是发展机遇期又是矛盾凸显期,城市开发建设管理、国道改造与建设、移民区建设与发展、企业改制等遗留问题和涉法涉诉信访较为突出,这对新时期的群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民意、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切实做好群众工作,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肩负执政使命、抓好执政要务、坚持执政追求、展示执政形象的根本需要,是“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元、实现新的跨越”的必然要求,是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富民优先,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记在心中、拿在手上,多花心血牵挂群众疾苦,多花心思惦记群众期盼,多下功夫解决群众困难,多想办法改善民生,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总的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利州”的主题和“争当全市经济发展排头兵,努力构建和谐利州区”的目标,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核心,以新时期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和维稳工作,充分发挥党联系群、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维护群众的政治优势,始终把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作决策、抓工作的重要依据,创新群众工作理念,改进群众工作方法,搭建群众工作平台,转变群众工作作风,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以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良好开局和成效,保障和促进又好又快发展新跨越,加快推进富民强区、全面小康、和谐利州进程。

(二)基本原则。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始终把群众工作放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中谋划,放在全民奔富裕、全力抓发展、全面促和谐、全党树新风的任务中去抓落实。必须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变治理为服务,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变堵防为疏导,变层层转办为件件落实。必须始终围绕以人为本、富民优先、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理顺情绪、破解难题、保持稳定、促进发展。必须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工作网络,夯实基层基础,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和全方位推进的工作格局。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工作主体、责任主体、服务主体和落实主体,狠抓问题源头治理,主动加强问题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健全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机制

(一)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机制。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把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切入点,统筹兼顾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实施好“十大惠民行动”,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改善民生的重大措施,以科学执行政策带动科学决策。转变决策观念,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高度重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好群众诉求和办好实事惠民,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优先决策,优先解决。完善落实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信访评估办法。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敏感事项,都要严格实行公示、听证、咨询和信访评估,听取和认真采纳群众意见;凡出台重要改革方案,都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制定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要注意前后政策衔接,杜绝政策措施的漏洞和缺陷。加强政务公开,完善职代会、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和劳动保障监察等制度,保障广大群众依法享有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从制度建设入手,着力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对话平台。继续实行党委政府领导按分工负责解决老问题防止新问题产生制度,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要高度重视,亲自阅批,亲自接待,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和完善“区长接待日”制度,实行群众来访接待值班制,保证每周五有1名区政府领导现场接待群众或参与值班。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对群众来信来访的阅办率要达到100%。杜绝层层转批转办,确保群众诉求问题不出本区、本乡镇(街道)。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联系帮扶群众工作制度,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联系1个村(社区、企业),“点对点”做群众工作。广泛开展“三无”乡镇创建活动,以年内无到省进京非正常访、无集体访、无1件1年以上没有化解的积案为目标,创建面要达到60%以上。各乡镇要利用本地集镇逢集、“赶场” 群众较多的机会,由党政负责人接待群众,说事、议事,形成群众说事、干部理事、干群议事、诚信办事、查事调处的群众工作良性互动机制。实行领导“带案下访”制度,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带着群众诉求问题下访,深入实地调查,与诉求人约谈处理。对群众工作滞后、积存问题多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纳入重点管理,要组织专门力量带案下访,集中接访,限时解决。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重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网络健全、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与新时期群众工作有机结合,及时反映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广大群众话有处说、怨有处诉、难有处解、事有处办。

(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定期组织排查调处本地、本系统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明确责任人,做到限期妥善调处,及时、就地化解。建立和完善群众利益调处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解决好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点办事的问题,主要负责人要广泛了解掌握社情民意,主动深入群众、深入实际,面对面地与群众进行协商调处。调处矛盾纠纷,要坚持综合治理,整合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力量,多管齐下抓案结事了。要注重抓早,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抓主动,坚持定期和不定期下访,分片区集中接访,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抓源头,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改善服务,着力减少矛盾;抓疏导,加强群众法律政策教育,改善民生,着力缓解矛盾;抓结果,着力解决矛盾;抓打击,着力处置违法违规上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群众工作台账和定期分析制度,重大、敏感信息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排查和调处情况报区信访和群众工作部门备案。

(四)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和督查督办机制。以“事要解决,人不出当地”为目标,强化履职到位。建立健全述职评议制度,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乡镇、街道和部门及单位的责任、目标和任务,将群众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区级部门领导的述职评议和民主测评内容,通过群众满意度来测评和检验群众工作成效。完善督导落实、问题整改、信息报告、情况通报等制度,做到全程监控、跟踪管理、有效协调、及时反馈,随时、准确掌握群众工作动态。实行定期跟踪督查,跟踪督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批示件、区领导信访接待日交办件、集体访事项的落实情况,每月督查通报。建立督查员制度,选择一批精通群众工作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和长期做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群众工作督查员,对重点问题和案件实行“点对点”跟踪督查和备案管理。区信访和群众工作部门在督查督办过程中,要充分运用《信访条例》赋予的“三项建议权”尤其是行政处分建议权,对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五)严格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工作考核,将群众工作与领导班子评价和干部奖惩任用挂钩。制定信访及群众工作考核办法,变对群众工作部门的单一考核为对相关领导机关及职能部门的综合考核,变处置过程的阶段考核为包括源头治理、稳控工作的全程考核,变重显绩考核为显绩、隐绩并重考核,既要考核新案发生率,又要考核老案解决率。严格工作纪律,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严禁知情不报、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矛盾上交和方法简单、作风粗暴,防止贻误处置时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群众工作处置不当酿成较大事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年内发生5批到区集体访或2批到市集体访,或1人以上到省非正常访,或1人以上进京非正常访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党政班子向区委、区政府作专题检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群众工作不力、信访稳定矛盾突出被列入重点管理对象的乡镇、街道和部门,不能参加当年评优和奖励;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集中精力抓好当前群众工作中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集中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困难的利益问题入手,从群众最急最盼最怨的问题抓好,着力解决涉法涉诉、农村土地征用、城镇建设及重点工程拆迁安置、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改制、基层政务财务不公开、拖欠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接访和集中清理排查矛盾纠纷工作,对清理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实行“三定四包”,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包调查研究、包协调处理、包督办落实、包教育稳控,确保案结事了,遏制越级访和非正常访。对群众诉求要抓紧调查核实,积极采取经济、法律、调解等办法加以解决;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非正常上访人员,要集中进行法制教育并落实稳控责任。对个别以上访为名进行非法集聚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的违法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移交证据,依法处理。

(二)大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严格执法公开、司法公开制度,防止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产生。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及早化解初信初访,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涉法涉诉信访老案,既要做好案件的复查处理工作,又要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对重点案件,政法部门要搞好联合接访,组织专门力量认真甄别、分类处理,及时有效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五、切实加强对新时期群众工作的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群众工作部门牵头抓总,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群众工作新格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群众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要具体抓、抓落实。各部门要把群众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群众工作部门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群众工作的投入,建设好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改善群众工作部门的办公条件;保障群众工作软硬件设施建设,落实群众工作特殊专项经费。

(二)健全机构。规范信访和群众工作机构设置,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新时期群众工作水平的通知》(川委办〔2007〕36号)要求,建立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群众工作局(以下简称“群工局”),同时挂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信访局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并下设广元市利州区群众工作中心。群众工作局履行诉求受理办理、信息汇集分析、人民建议征集、政策调研及建议、信息网络建设、复查等主要职责,负责群众中心和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转办交办、督查督办、考核通报、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及责任追究建议等职能,同时加大对区级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群众工作的业务指导力度。区公安、监察、国土、建设、林业、卫生、教育、民政、水利、交通、劳动保障、移民、经济商务局等部门要在确定一名副局长(副主任)分管群众工作,并明确负责群众工作的股室。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和群众工作各个时段的重点,抽调区纪检(监察)、综治、建设、公安、劳动保障、国土资源、民政、人事、教育、交通、水利、林业、移民、环保等相关责任部门到群众工作中心集中办公,联合接待,实行“一站式”受理、办理。在坚持“区长接待日”制度的同时,每个工作日安排1名县级领导到中心接待群众,定期安排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中心接待群众,提高服务效能,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各乡镇、街道整合信访、维稳、综治、民政、人民调解等力量的基础上设立群众工作办公室(简称群工办),行政村(社区)设群众工作站,村(居)民小组设群众工作信息员。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领导力量,优化班子结构,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社会管理能力的群众工作干部队伍。要加大群众工作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定期交流力度,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业业绩突出的要提拔使用;对长期从事群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群众工作系统先进事迹要及时总结推广,树立好的典型,倡导好的作风。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后备干部和新提拔干部到群众工作部门锻炼的制度,把群众工作部门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要对群众工作战线的干部职工,在政治上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在工作上创造必要条件,在生活上帮助解决具体困难。

(四)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把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放到保持党的先进性、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去认识,统一到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中去推进,融入到亲民、富民、惠民、助民、安民的各项工作中去落实。要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要求,围绕民生转变作风,转变作风改善民生,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深入基层,坚持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矛盾问题集中的地方去,主动察民情、解民难、保民安。坚持不断探寻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注重加强对群众反映的重大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2007年11月24日

 

主题词群众工作  意见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纪委,区法

院,区检察院。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                  2007年11月24日印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