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委办发〔2007〕6号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积极推行“公开承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的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把“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引向深入,根据《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推行“公开承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的意见》(广委办发〔2007〕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积极推行“公开承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行“公开承诺”的重大意义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现区六次党代会、区委六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核心在党,关键在人,本质是执政为民,落实靠作风。积极推行“公开承诺”,是建设勤政高效廉洁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是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要充分认识到积极推行“公开承诺”,是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切实推动工作落实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不断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大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利州”主题,以提高执政行为透明度、强化用权行为监督、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为核心,以凝聚民心、集中民智、整合民力、保障民权、维护民利为重点,以建设“为民、开拓、务实、清廉” 干部队伍为根本,以“群众得实惠、党政聚民心”为目标,认真推行好“公开承诺”,通过公开承诺、认真履诺,切实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和机关效能的提高,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和最困难的利益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二、明确要求,扎实推进“公开承诺”工作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公开承诺”必须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展开,紧扣“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利州”的主题来深化;必须坚持依法办事,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推进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公开承诺”必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办得到的才承诺,承诺了必须兑现,做到取信于民;必须内容真实、重点突出,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始终以群众和社会满意为标准,用实际效果去检验,坚决防止含糊其辞、空洞无物、应付了事等形式主义倾向。

3.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公开承诺”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逐步拓展承诺领域,不断丰富承诺内容,努力创新承诺形式,积极探索实现路径,使“公开承诺”工作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主要内容

有关发展富民的事项;有关帮扶惠民的事项;有关真情助民的事项;有关联系亲民的事项;有关解难安民的事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情况;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基本程序

1.广泛听取民意。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在广泛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所盼、所急的基础上,紧扣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初步确定公开承诺事项。

2.充分集中民智。对初步确定的公开承诺事项应征求下级部门的意见,听取人大、政协、人民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建议。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关系长远的重大事项,应充分论证、科学评估。

3.坚持集体议定。对经综合各方意见后确定的承诺事项,要提交党(组)委会充分酝酿、民主讨论、集体决定,形成正式的公开承诺事项。

4.及时公开承诺。充分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及时准确公开承诺内容,确保承诺事项公开透明、家喻户晓。

5.精心组织实施。对公开承诺事项确定牵头责任人和相关职能部门,有计划、有步骤、高标准、高质量逐一落实,及时协调解决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四)主要形式

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区电视台对本地本部门承诺事项进行公开承诺,在区党政公众网、区门户网站上公布承诺内容,还要充分利用会议、文件、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各地各部门公开承诺内容要以书面形式报区委、区政府,同时抄送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作风办。

三、加强领导,确保“公开承诺”工作取得实效

(一)明确主体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部门党组(党委)是承诺主体,也是实施主体,更是责任主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把公开承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切实增强公开承诺的实效性和公信力。要建立完善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实施,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作风建设办公室督促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认真抓点示范。区委、区政府决定今年在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四个区级部门和龙潭乡、赤化镇两个乡镇先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全面推开,确保公开承诺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开展。试点工作从11月开始至今年年底结束。从2008年起,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全面扎实抓好公开承诺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区委、区政府要组织力量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调查研究、聘请义务监督员等形式对各地各部门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人大、区政协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地各部门的履诺情况进行专项视察,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和推动作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区作风办要对各地各部门公开承诺及履诺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确保各项承诺切实兑现。各承诺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公开承诺事项台帐,按时完成承诺事项,对没有按时完成的事项要及时说明原因,增添措施;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及时通报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区委、区政府,抄送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作风办;年终要对照承诺目标,搞好总结核查,并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各界评议。

(四)严格考核问责。把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并按照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对各承诺单位公开承诺事项的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同时组织各个层面的代表对公开承诺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将考评结果作为考核班子和评价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对不公开承诺、假公开承诺等搞形式、走过场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对“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对承诺内容不具体、未体现群众意愿、联系实际不够紧密的,要责令重新承诺;对执行承诺措施乏力、落实承诺事项进展缓慢的要及时提醒和督促;对履行承诺不到位,无正当理由没有按期完成承诺事项的,要责令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区电视台、区党政公众网、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公开承诺”工作专栏,大力宣传推行“公开承诺”的重大意义,宣传各地各部门“公开承诺”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区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媒体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跟踪报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公开承诺工作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广大干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积极引导广大干部把“富民、惠民、亲民、助民、安民”作为最大的政绩追求并积极投身到实践中去。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3日

 

 

主题词:干部作风建设  公开承诺  意见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                       2007年12月3日印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