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委办发〔2007〕5号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

关于批转《关于共同开展建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

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经区委同意,现将《关于共同开展建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批转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

                     2007年11月9日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

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广元市利州区规划和建设广元市利州区国土资源分

关于共同开展建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竞争秩序,切实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实现与工程建设同步开展各项预防活动。现就开展建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建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败坏社会风气,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重影响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阻碍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建筑领域成为经济热点领域。有的建筑企业为了在建筑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采取各种办法甚至不正当的手段与对手竞争,个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索取、收受施工单位贿赂,以致工程建筑领域贿赂之风蔓延,成为贿赂犯罪的高发区。主要表现为:一是在招投标工作中,一些投标单位为了揽工程,拉关系、找门路,拉拢国家工作人员;一些招标单位的工作人员,暗箱操作招投标过程,向中标单位索要、收受贿赂,或是在工程前期工作中多估多算,从中收取回扣,中饱私囊。二是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监督人员利用监督工程进度、质量等职权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施工单位为达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之目的,腐蚀施工监督管理人员。三是在工程验收中,施工单位贿赂有关人员,把不合格工程验收为合格工程或评为优质工程。四是个别工程预决算单位利用审核权高套定额,擅自增加项目,从而侵吞建设资金。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把建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通过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措施,实行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从源头铲除滋生腐败和职务犯罪产生的土壤,形成有效的预防工作机制。

二、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建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当前,建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是,坚持区委领导下的检察机关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有效预防工程发包中以权谋私违反《建筑法》相关规定,扰乱建筑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预防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不规范行为;预防工程建设中偷工减料、违规操作等行为;预防工程物资采购中的回扣行为

(一)加强廉政教育,夯实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的思想基础。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力度,经常性地对本部门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教育、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经受住各种考验。要联系实际,以身边的先进典型进行正面引导,用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反面警示教育,鞭挞歪风,弘扬正气。

(二)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一是建立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检察、发改、建设、国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有关建筑企业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和新特点,分析原因,研究预防对策和措施。二是建立专项预防制度,把握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材料采购等关键环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有关单位要确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员,收集、掌握有关信息材料,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四是建立工程招投标廉洁准入制度,有关部门进行重大工程项目审批和招投标活动,必须事先向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查询投标人或比选申请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将查询结果作为参标单位资格审查的重要条件。投标人或比选申请人在工程建设中有行贿等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的,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出调整,按照规定取消其投标或比选竞标资格。五是建立双向信息交流制度和调查研究制度。区纪检监察、发改、建设、国土和检察等部门要开展定期不定期的信息交流和反馈,并针对建筑领域某一时期职务犯罪发案的原因、规律、特点开展前瞻性的调查分析,研究从源头上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的治本性措施和对策。

(三)加强监督和制约,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建筑领域职务犯罪,要从易发职务犯罪的关键领域、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入手,突出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建筑领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重点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要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建立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的体制机制,对政府招投标等专项、重大工程实行全程跟踪监督预防,有效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发生。

(四)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工作保障。要加快建设利州区预防职务犯罪网,及时发布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特别是建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的信息,做到全区预防职务犯罪信息资源共享。要切实保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费,为开展建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推动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合力

(一)进一步加强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反腐败斗争进行总体安排,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完善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检察机关发挥专门预防职能作用的预防网络。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研究解决全区建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落实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区检察院具体负责全区建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针对管理、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漏洞,适时提出预防对策,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责、勤政廉洁。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教育力度,发现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应及时移送相关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区发改、建设、交通、国土、水利等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始终把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管理、施工业主诚信承诺、廉政准入等制度,为每个工程建立详细的廉政档案,规范和约束各方行为,抓好重点预防、专项预防和个案预防,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建立有效的预防联系制度。各地各部门负责本地本部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同抓好审批和招投标过程中的预防工作,形成有效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深入开展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职务犯罪的预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武装干部职工,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要加强对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新闻媒体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预防氛围。检察机关要利用所查办的典型案件,采用上法制课、开座谈会、广播电视讲话、咨询会等方式以案释法,教育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公正意识、廉政意识、法律意识,增强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能力,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四)及时总结报告,不断提高工作实效。区检察、发改、建设、国土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对新形势下建筑领域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特点、规律进行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和措施。各执法执纪部门开展建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整章建制、预防计划总结等各项有关预防活动情况,应及时向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各有关单位要定期总结预防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分析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途径。对全区各单位开展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向区委报告。

 

 

 

 

 

 

 

 

 

 

 

 

 

 

 

主题词:检察工作  预防职务犯罪△  建筑  通知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                  2007年11月9日印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