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利委发〔2007〕6号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
关于做好第七届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
今年底前,全区村(社区)党组织将进行换届。为加强对换届工作的指导,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现将我区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章》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奔富裕、求发展、促和谐、树新风”四项任务的具体要求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完善服务功能,推进工业强区,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和谐发展” 的工作思路,按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好”标准,立足于扩大基层党内民主,深化实施党建“三大工程”, 着力改进村(社区)干部选任方式,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发展能力强、作风深入民主、办事公道正派和善于做新时期群众工作的优秀人才选拔进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岗位。通过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村(社区)组织配套建设,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激励保障和组织运行机制,完善新形势下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具体办法,推进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实现我区又好又快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我区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政治性、政策性、法规性都很强,一定要积极推进,稳妥实施。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六项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严格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选人的资格认定和正式候选人的产生程序。
(二)群众公认原则。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产生,必须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进行民主推荐,真正选好“富民惠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带头人,切实选准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
(三)目标选人原则。坚持以“好的任期目标”选择“好的干部”,实现选人与治事机制的有机统一,强化村(社区)干部服务群众的意识。
(四)依法办事原则。换届工作必须按《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执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五)综合配套原则。要以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为契机,系统推进村(社区)组织配套改革,综合提升村(社区)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六)分类指导原则。换届工作必须结合各地党员群众和基层干部队伍实际,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认真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并切实加大工作指导力度。
三、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
本次换届,各地要大胆探索村(社区)干部“工作专职化、待遇结构化、管理规范化”的有效途径,力争在选好配强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贫困村(社区)”和“问题村(社区)”以及移民区和城郊结合部党的建设等四个方面取得新突破,切实巩固和加强村(社区)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为实现我区发展新跨越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四、实施步骤
根据省、市委总体安排部署,2007年11月15日前要全面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整个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发动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
1.组建工作机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成立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统一领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区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部署、安排、指导和检查换届选举日常工作;各地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所属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工作。
2.优化组织设置。各乡镇(街道)要在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现任村(社区)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分析,准确掌握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现状、“贫困村”和“问题村”的基本情况以及目前村(社区)党组织的设置情况。特别是要围绕我区基层组织建设的特色,大力改革组织设置,在农村积极推行把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上或跨村联建党支部。在社区要积极探索建立楼院党支部、集贸市场党支部、非企党支部、协会党支部等。
3.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结合实际,对换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事先作好研究,特别是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职数、书记和委员候选人的标准以及选举日期、选举办法、选举程序等事项要事先充分研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在制定方案时,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就改革村(社区)党组织设置、村(社区)干部兼职、向“问题村”和“贫困村”下派大学生或机关事业干部任职等情况与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沟通。
4.培训业务骨干。区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责做好对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开展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业务培训,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成立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责好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的业务培训。
5.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各村(社区)召开(总)支委会、党员大会、村(居)民大会,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开栏、标语等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原则、程序和办法,使之家喻户晓,提高党员群众的参与意识,主动参加选举活动,充分表达自己意愿,行使当家作主权利。要通过采取电话、短信、互联网联系等各种远程联络方式,积极联系外出流动党员,宣传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保障流动党员的知晓面和参与面。要拓宽选人渠道,动员符合条件的党员群众积极报名参与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竞选。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本届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委员一律采取“三推两定一直选”的办法差额产生。“三推”即:党员推荐、“一户一表”的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两定”即:各乡镇党委与村(社区)党组织按照“五好”要求,一起制定“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的发展目标,以事选“官”;一起制定出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落实任期目标的惩戒措施和工作责任,以责束“官”;“一直选”即:召开党员大会,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各位候选人根据任期目标发表竞职演讲,公开陈述实现任期目标采取的具体措施,由党员直接选举党组织书记和委员。委员候选人不进行竞职演讲。
1.公告换届选举事项。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将选举的职位、职数、任职条件及选举日程安排进行3—5天公示,使全体党员和参与竞选者做到心中有数,便于群众监督。
(1)职位及职数: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委员3—5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委员5—7人;社区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委员5—7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委员7—9人。其中,大村和社区可适当增加委员名额。要注意把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些主要负责人(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通过组织任命、“公推直选”等方式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同时,各乡镇、街道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统筹兼顾,结合随后进行的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合理精简干部职数,通过采取“一人多岗,交叉兼职,兼职加薪”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大力推行村“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民小组长,兼职的面要达到60%以上;大力提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兼职的面要达到20%以上;积极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脱产任职或兼职,任期届满后,区委将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加大提拔使用力度。
(2)任职条件
①村党组织委员、书记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第一,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与时俱进的开拓精神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的坚定信念;第二,具有较强的政治品格、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公道正派,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办实事;第三,具有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和本领;第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第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推选为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正被立案侦查的;受到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不满三年的;不遵纪守法,违反村规民约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正当理由,不完成国家、集体和上级党组织分配任务的;搞家族、宗教和派性活动,私心重,道德水准低,政治素质差的;原班子成员任职期间政绩平平,测评中不称职票达到30%以上的。
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除具备委员候选人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带头学习领会并能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第二,坚持党性原则,清正廉洁,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第三,能统揽农村工作全局,组织协调能力、领导发展能力较强;第四,熟悉党的基本知识,会做党的思想政治和群众工作。
②社区党组织委员、书记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第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性原则强,政治立场坚定;第二,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意识强,热爱社区和基层党组织工作,具有较强的党务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第三,大局意识和组织纪律性强,能用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注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服务社区建设;第四,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党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能够如实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第五,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敢为人先,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第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推选为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正被立案侦查的;受到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不满三年的;不遵纪守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正当理由,不完成国家、集体和上级党组织分配任务的;搞家族、宗教和派性活动,私心重,道德水准低,政治素质差的;原班子成员任职期间,政绩平平,测评中不称职票达到30%以上的。
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除具备委员候选人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带头学习领会并能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第二,能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服务意识强,热心为群众谋利益,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第三,坚持党性原则,清正廉洁,作风民主,秉公办事;第四,能统揽社区工作全局,组织协调能力、领导发展能力较强,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第五,熟悉党的基本知识,会做党的思想政治和群众工作。
2.民主推荐候选人。一是党员推荐。召开党员大会分别民主推荐符合条件的书记和委员人选。二是群众推荐。采取“一户一表”的办法分别推荐符合条件的书记和委员人选。三是组织推荐。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分别推荐符合条件的书记和委员人选。经以上三种方式推荐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累计得票情况确定预备人选,报乡镇党委研究同意,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委员正式候选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不得少于2名,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按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确定。各乡镇党委要进一步拓宽村干部选任渠道,改善和优化班子结构。除选任现有班子文化程度高、年富力强的优秀成员外,还可从“双带”能力强的党员大户、农村产业大户、专合组织负责人、外出务工返乡创业精英、复退军人、退休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中选拨。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力争换届后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45岁左右的达到50%以上。结合“万名干部”下基层,加大从区乡机关、事业单位下派干部和大学毕业生选派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力度,特别是对“问题村”必须下派党组织负责人,“贫困村”要下派干部到村任职,力争每个村(社区)都有一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
3.公开演讲、直接选举。选举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在进行正式选举前,先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各位候选人根据任期目标发表竞职演讲,公开陈述实现任期目标采取的具体措施,并现场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选举实行党员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委员。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外出流动党员可制作特殊选票,采取远程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应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选举办法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各村(社区)党组织将选举出的委员报乡镇党委备案;选出的书记报乡镇党委批准。
4.履职承诺。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就职演讲,并根据“两定”目标和承诺内容,与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
换届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依据实施方案对村(社区)党组织换选举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并及时将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表册资料报送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大、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党的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区委组织部要切实履行牵头组织的职责,加强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区公安部门要维护好换届选举过程中的社会治安,确保换届选举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区财政局要负责落实好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区监察、民政、宣传、广播、司法、农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本次换届选举成功。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对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制度,加强检查、指导、督促。要建立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反馈制度,及时汇报换届选举的有关重要情况。要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对于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或不按规定程序办事而造成选举工作失误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严肃工作纪律。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必须按《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确保换届选举依章依法实施。村(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对选举中不健康、不正常的苗头保持高度警惕,对群众在选举中的误解要正确引导。发现宗族、帮派势力干扰、贿选、虚投虚报选票等现象,要依法果断处理,弘扬正气,遏制歪风。
六、切实做好换届后续工作
(一)推行党务监督制度,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后,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及时建立党务监督委员会。由党员大会从退职的村(社区)党员干部、各级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受各级表彰奖励的先进模范、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普通党员中民主推荐5—7人组成党务监督委员会,授予监督权和职责,负责对本村(社区)党务公开情况进行广泛监督。
(二)健全激励机制,激发村(社区)干部热情。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探索建立村(社区)干部政治激励、误工补贴增长、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增强村(社区)干部岗位吸引力,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要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实行任期目标管理制度,坚持村(社区)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建立村(社区)干部出缺自然替补和考核淘汰机制,坚持“定期分析村级班子”制度,建立党员质询罢免制度,依章依法淘汰不称职的村(社区)干部。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村(社区)干部素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区委组织部和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应抓紧对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培训教育,使他们从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和能力水平上尽快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展现新的生机与活力。
(四)加强指导,确保换届后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性。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换届后不再担任村(社区)支部书记的党员同志的工作,引导他们支持新班子工作。要加强新旧班子工作移交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的持续性。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第七届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
2007年10月10日
附件
广元市利州区第七届村(社区)党组织
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 凯 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刘亚洲 区委副书记
李兴荣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梁 华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谢正臣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刘 睿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党建办主任
何 浒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精神文明办主任
刘平元 区委农工委主任
赵 健 区民政局局长
黄 剑 区财政局局长
王友惠 区公安分局局长
李勇东 区农业局局长
李建新 区广播电视局局长
朱明弟 区司法局局长
刘晓红 区妇联主席
王 静 团区委书记
黄 广 区委农建办主任、组织部组织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由李兴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睿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主题词:基层组织建设 换届选举 村(社区)党组织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