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利委发〔2007〕2号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
关于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
实 施 意 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关于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广委发〔2007〕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我区大力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党的先进性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下大力气解决阻碍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歪风邪气基本刹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歪风邪气并没有彻底根治,不正之风仍然存在,漠视群众、工作不实、落实不力、服务不强的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妨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影响到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且也影响了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作风好坏,决定事业成败。在全区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大部署,也是推动“富民惠民,改善民生”各项工作深入落实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是肩负“奔富裕”这一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是抓好“求发展”这一执政要务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促和谐”这一执政追求的必然要求,是抓好“树新风”这一执政形象的必然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区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围绕民生转变作风,转变作风改善民生,卓有成效地开展好这次主题作风建设活动,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和最困难的利益问题,始终做到在植根群众中保持好的作风,在服务群众中实践好的作风,在造福群众中体现好的作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
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利州”的工作主题和“争当全市经济发展排头兵、努力构建和谐利州区”的奋斗目标,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核心,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第一准则、把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立足区情实际,找准突出问题,明确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机制,注重突出特色,围绕民生转变作风、转变作风改善民生,大力推进“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以亲民、富民、惠民、助民、安民的实践和进展为根本标准,检验作风建设成效。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人心、集聚力量,保障和促进又好又快发展新跨越,加快富民强区、全面小康、和谐利州的建设进程。
(一)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真情贴心亲民
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健全和落实调查研究、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各级干部要轻车简从,经常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所盼所愿。每位领导干部要联系乡镇(街道)、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与群众交朋友,随时掌握第一手情况。推行党代表常任试点工作,建立落实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三联”制度,完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政协委员联系社会各界制度,畅通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渠道。深入开展争当“爱民书记”、争做“亲民干部”活动,落实乡镇干部驻村入户、包村联户等制度,引导干部进百姓屋、说百姓话、想百姓事,对群众动真情、真动情。
搭建平台倾听民声。成立信访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办好群众诉求电话。坚持完善“区领导接待日”制度、区级部门“局长接待日”制度。建立群众来访接待值班制,保证每个工作日有1名科级领导现场接待群众或参与值班。广泛开展“三无乡镇”创建活动,确保年内无到省进京非正常访、无集体访、无1件1年以上没有化解结案的案件。畅通区长热线电话,建立完善党政网和政府门户网站。整合信访热线、纪检举报热线,以及公安、工商、质监等投诉热线。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重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联系广泛、代表性强的优势,及时反映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整合力量化解民诉。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排查调处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制度、领导干部包案制、群众信访限时办结制、实名举报奖励制和《区委主要领导信访批示件办理工作规则(试行)》。区四大班子领导对重要来信来电来访要高度重视,亲自接待、妥善处理。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对群众来信来访的阅办率应达到100%。
(二)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共创共享富民
营造全民创业奔富环境。坚持富民优先,始终把“奔富裕”放到第一位,把富民与发展统一起来,积极营造鼓励干事业、支持干成事业的全民创业奔富环境,建立全民创业奔富的社会价值取向,使人民群众中蕴藏的巨大发展热情转化为生动的创业实践。培育农村能人成为种养大户,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支持城镇居民、征地拆迁居民、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自主创业,扶持科技人员以技创业,推动个体户合作创办企业。在此基础上,大力实施“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为重点,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基地—订单—培训—鉴定—就业—参保—维权“七位一体”工作模式,促进农民工就业规范化、制度化。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复转退伍军人专场招聘周”、“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会”等专项招聘活动,帮助下岗无业人员、失地农民、复转退伍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再就业。完善就业援助制度,认真兑现再就业政策,重点帮助残疾人、城镇“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切实解决影响和阻碍发展的突出问题。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暂行办法》和《重大行政审批项目全程代理暂行办法》,在主动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温馨服务上下功夫,着力推行“一站式”办理、联合审批、全程代理制度,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审批项目“绿色通道”,不断深化、巩固、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大明查暗访和问责力度,重点治理机关“慢、乱、梗、绕、差”等衙门痼疾,围绕“三服务”承诺,着力抓好对企业、重点项目的服务,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认真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完善政务、村务、站办所办事公开制度,配套推进党务公开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要内容,尤其要抓好扶贫、民政资金和卫生、教育、供水、供电、供气以及铁路、交通、电信等行业热难点问题的公开。
创新全民创业奔富机制体制。巩固和拓展土地、矿产、公用事业等领域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改革成果,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整合资源,促进资源优化组合和合理利用。继续深化乡镇改革。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化解乡村不良债务。以增强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健全农民负担监管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积极推进行政管理、投资、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坚决破除各种不合适宜的做法规定,使一切有利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创造实践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三)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办好实事惠民
着力解决群众困难。强化帮扶贫困措施。深入开展帮扶贫困农户、帮带下岗职工、帮助贫困学生活动,落实帮贫济困的制度措施。扎实做好“部门帮村(社区)、党员帮户”工作,着力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发展、扶智提高发展能力上下功夫。每个区级机关和部门,都要确定1至2个贫困村、社区或企业作为帮扶对象;每位县级领导干部要帮带1至2名下岗职工或困难群众、贫困学生,每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也要联系困难群众。深入推进“支部+协会”、“党员农贷快车”等助农增收工作,切实转变群众观念,帮助群众解决市场难找、资金难筹、技术难学、项目难定等问题。抓好各项惠民举措的落实。深入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继续把移民区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突出产业培育,强化薄弱环节,解决突出困难,进一步加快农村的建设和发展。高度重视边远山区贫困农户的脱贫解困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因地制宜,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促使尽快脱贫。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通村公路建设、渡改桥、红层找水、农村医疗合作试点和“村村通”工程步伐,切实解决好群众行路难、过河难、饮水难、就医难和通讯(电)难等问题。认真做好失地农民安置工作,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安置房和补偿金全部到位,符合条件的要全部纳入低保,使农民能安居、能发展、能致富。进一步抓好城市背街小巷的整治、城周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为城镇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积极化解群众担忧。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强化教育的普惠性、公平性。推进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建立农村教师激励机制和城乡教师互动机制,坚持抓好农村学校“四改一加强”工作,多渠道提供农村学生享受优质教育的机会。继续实施好“两免一补”政策,解决好城市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问题。进一步健全教育公共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确保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都上得起学。重点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用三到五年时间,将我区建成辐射川、陕、甘、宁毗邻地区的川北职教基地,在校生达1.5万人,就业率达95%。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加大农村乡镇卫生院改革和改造建设力度,全面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继续深入推进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障制度,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加快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保证群众食品和用药安全。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尽快将全区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鼓励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完善“五保”供养、城乡特困人口、优抚和重大灾害等救助制度,建立综合性、多层次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不折不扣落实计划生育和独生子女政策,解决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关爱留守儿童,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基金,为进城进厂创业、务工的群众分忧。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重点搞好“两大工程”和节能减排工作,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立健全惠民机制。建立健全惠民行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惠民行动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投入到位、管理有序。建立健全惠民行动目标管理机制。层层将实施惠民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惠民行动督导工作机制、排查通报制度、月公示制度。认真实施惠民行动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惠民行动工作平台制。充分发挥惠民行动协调小组作用,切实组织协调好惠民行动各项工作。建立惠民帮扶中心。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集中建立惠民超市、惠民药房、惠民职业培训学校、惠民就业服务中心等阵地,开设法律援助、生活救助、农民工维权、妇女权益保护、青少年事务、小额信贷、结对帮扶服务等惠民服务窗口,开展经常性惠民服务。
(四)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第一准则,真心实意助民
切实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及时制定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意见》,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建立完善群众工作机制、群众评判机制、学习教育机制、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机制、目标管理和督促督办机制、领导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重视信息网络化的时代特点和现实影响,把握网上涉及民生问题、敏感话题、突发事件的话语权和引导权,做好宣传,化解矛盾。建立督查员制度,对重点问题和案件实行“点对点”跟踪督查和备案管理。加强群众工作机构建设,完善乡、镇信访和群众工作网络,积极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改善服务、依法管理等办法做好群众工作,引导群众以合法方式、正当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高度重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真正把群众当亲人、当主人,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咨询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坚决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治理“乱收费、乱检查、乱处罚、乱摊派、乱评比、乱拉赞助”等行为,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与民争利的行为。建立各级职能部门定期联席研究和联动维权的制度,着力解决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改组改制和破产、拖欠职工特别是民工工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针对教育、医疗、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征地拆迁等维权热点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维护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拓宽民主渠道,健全民主程序,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积极扩大基层民主,进一步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择权,有效保证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尤其要把农村“一事一议”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建设的重点,使其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村政权建设、基层民主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法律监督,扎实开展“五五”普法,强力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促进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维护好妇女、儿童、残疾人、老龄人的合法权益。
(五)把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排忧解难安民
积极化解影响和谐问题的隐患。建立覆盖全区的维稳信息网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数据库。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力度,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联动调处,建立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联动调处中心,村(社区)建站,组(小区)建点,形成“大调解”的格局。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包调查研究、包协调处理、包督办落实、包教育稳控,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案结事了,做到“守土有责”,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健全和完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案。全面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稳定形势预测预报,建立调访、调处一体化机制,从源头上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不断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坚持警力下沉,包干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针对一些地方流动人口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侵害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和妇女等案件多发态势,开展专项治理,打击乡霸、村霸、市霸等黑恶势力,坚决做到除恶务尽。深入推进“平安利州”创建活动。开展农村留守学生关爱行动,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留守学生、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坚持解决突出治安问题与改进社会管理相结合、与改革警务运行机制相衔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成覆盖全区的“天网工程”,增强治安掌控能力,有效遏制刑事犯罪。促进平安细胞建设,力争年内90%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和家庭达到平安建设标准。深入开展无邪教乡镇(社区)创建活动,推进“无邪教区”建设。加快“无毒区”建设,从今年开始,用三年的时间,力争把我区创建成“无毒区”。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性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加强暗访和督查督办力度,对问题特别严重的地方进行蹲点督导,将检查情况纳入平安创建验收和年度维稳、综治工作目标考核。对整治不力、治安问题仍然突出的治安混乱地区,按照维稳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要求,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切实加快“和谐利州”建设步伐。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和谐精神,树立和谐理念,丰富文化生活,推进群众性创建活动,努力培育文明道德的新风尚;推进和谐社区(村)建设。打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狠抓和谐领导班子建设,以领导班子的团结和谐带动干部队伍的团结和谐,进而带动整个社会的团结和谐;积极开展和谐家庭建设活动,营造包容、文明、和谐的家庭新气象。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全区“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由区委常委会集体领导负总责,区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区委根据“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需要,在原区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区“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1)。区委建立全区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区级领导定点联系乡镇(街道)制度(见附件2),将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的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领导和部门(见附件3)。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机构,制定“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周密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按照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其他领导成员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抽派精干工作人员,形成党委(党组)负总责、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要充分利用简报、墙报、局域网等方式大力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整顿建设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作风建设的良好氛围。区电视台、区党政网等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设“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专栏,大力宣传“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宣传各地各部门作风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参与作风建设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各级干部强化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就是政绩的理念,自觉把“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为最大的政绩追求,积极投身到推进“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的实践中去。
(三)强化示范带动,坚持整体推进。在“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中,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蹲点帮扶、带案下访等活动,帮助基层和群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党政机关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形成“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干好”的工作品格,为基层作出表率。广大党员也要积极参与作风建设活动,促进整个社会风气好转。充分发挥典型促进作用,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推动面上工作,形成层层带动、人人参与、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查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区“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级各部门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确保作风建设活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级人大、政协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和推动作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认真落实作风建设责任制,各地、各部门既是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又是服务主体、落实主体,要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强化考评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本系统落实富民惠民政策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定人掌握进度,定向督促指导,定期反馈结果,确保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成效。把“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纳入目标考核,作为考核班子和评价、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
附件:1.全区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全区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区级领导定点联系乡镇街道安排表
3.全区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活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
附件1
全区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莫小彪 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兴荣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罗 云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冯 明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成 员:李定富 市委驻利州区委副县级组织员
张永霖 区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梁 华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力耘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副局长
谢正臣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党史研究室主任
罗华章 区人大办公室主任
赵生林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 浒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黄仁美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平元 区委农工委主任
王友惠 区公安分局局长
黄 剑 区财政局局长
郑启洪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俞正学 区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杨 光 区审计局局长
陈贵虎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文学 区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向坤道 区交通局局长
白 峰 区教育局局长
赵 健 区民政局局长
姚文辉 区水利农机局局长
李勇东 区农业局局长
向茂才 区林业局局长
边恩元 区卫生局局长
倪蜀南 区环保局局长
权友明 区政务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何 进 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主任
樊恩来 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刘高炳 区纪委常委、区党风廉政建设办主任
区“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区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梁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力耘同志兼任。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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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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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 |
联系领导 |
联系单位 |
联系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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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轮镇 |
陈 凯 |
东坝街道 |
张家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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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西街道、金洞乡 |
邢国连 |
南河街道 |
莫小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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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镇 |
李兴荣 |
嘉陵街道 |
陈 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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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山镇 |
陈内召 |
大石镇 |
罗 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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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堆镇 |
冯 明 |
工农镇 |
张志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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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河街道 |
唐文辉 |
赤化镇 |
朱国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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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街道 |
白发才 |
龙潭乡 |
伍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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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朝乡 |
张建强 |
杨家岩街道 |
袁明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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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街道 |
吴桂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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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定点联系乡镇(街道)安排表
附件3
全区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
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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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标 任 务 |
责 任 领 导 |
责 任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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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落实调研、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 |
朱国勇 |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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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三联”制度,推进党代表常任试点工作,开展争当“爱民书记”、争做“爱民干部”活动 |
李兴荣 |
区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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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
白发才 |
区人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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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协委员联系社会各界人士制度 |
邢国连 |
区政协、区委统战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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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前成立群众信访接待中心,进一步办好群众诉求电话 |
罗 云 |
区信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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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区领导接待日”制度、区级部门“局长接待日”制度,建立群众来访接待值班制度 |
罗 云 |
区信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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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三无乡镇”创建活动,创建面达60% |
罗 云 |
区信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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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书记信箱、区长信箱、区长热线和电子政务网门户网站 |
罗 云 朱国勇 |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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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落实各项信访制度,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对群众来信来访的阅办率达100%。 |
罗 云 |
区信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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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发展农村种养大户2000户 ,鼓励外出务工人员1000人回乡创业 |
伍荣华 |
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局、区畜牧食品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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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城镇居民、征地拆迁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自主创业,年内创办个体工商户600户 |
罗 云 |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人事局、区工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