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区府发〔2007〕2号
广元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广元市市中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科教发[2007]1号)及省农业厅和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该项目在我区顺利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转移任务,经研究,调整“广元市市中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伍荣华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勇东 区农业局局长
成 员:黄 剑 区财政局局长
陈贵虎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白 峰 区教育局局长
杨文学 区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吴继承 区科技局局长
罗晓春 区农业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由罗晓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领导和综合协调阳光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制定培训项目实施计划,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落实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组织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负责培训任务的督促检查。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机构 农业 劳动力培训△ 通知
抄送:市农业局,市阳光办,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
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广元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