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府办发〔200846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公共娱乐场所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现将《广元市利州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广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深圳“9·20”火灾事故教训,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区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区深入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公安部928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观念,全力以赴,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全面围剿火灾隐患,从根本上改善全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条件,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火灾形势稳定,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成效,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王友惠为组长,区文化、工商、安监、城建、公安、消防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长符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全区凡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娱乐场所,全部纳入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具体包括:

1.场所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场所建筑面积大于60平方米的舞厅、卡拉OK厅、酒吧、夜总会、迪吧等歌舞娱乐场所;

3.场所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具有娱乐功能的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场所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游艺、游乐场所;

5.场所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专项治理的重点。

1.六个重点检查项目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4)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6)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2.十个重点查处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1)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内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

2)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缺少、损坏或标识错误;

3)未按规定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未按规定设置音视频警报,不能保证火灾发生时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损坏、瘫痪,不能正常使用;    

5)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6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7)营业期间违法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维修作业;
      8)在建筑物周围违规搭建,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9)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或脱岗;

10)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四、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分为三个阶段。

(一)落实主体责任,实施自查整改,并公开向社会承诺阶段(从即日起至1031)。

1、发布公告。1025前,各地要将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重点和工作要求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2、自查整改。1031前,各地要组织召开本地区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对自查整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凡是纳入治理范围的场所,通过自查整改,要分别按照诚信承诺活动标准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消防安全。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阶段(从1111215)。

1、各地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隐患开展集中检查整治。
    2、区政府组织专项督导组深入各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督查。
    (三)针对突出问题公开查处阶段(从121531日)。

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整改、向社会公开承诺及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问题依然突出,隐患久拖不改的场所,进行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并视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区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防火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特别是地震后,消防安全保障脆弱,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灾后重建工作。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具有明显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一旦监管疏漏、主体职责缺失,极易发生恶性火灾事故,严重影响全区火灾形势稳定。为此,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吸取深圳“9.20”火灾事故教训,真正把消防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来抓。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防公共娱乐场所失控漏管,采取过硬措施,全面围剿火灾隐患,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执法,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地各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集中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务必做到“六个必查”,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责令立即整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及时向上级机关书面报告,依法督办。公安、消防、工商、文化等执法部门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务必做到“六个一律”,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它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爆竹。对拒不整改和责令停产停业后擅自使用、营业的,要坚决依法拘留违法人员。同时,各执法部门要相互配合,切实用足用好法律手段,毫不留情坚决打击和惩治消防违法行为,确保将各类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

(三)全面发动,严格督促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地要组织召开公共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集中进行消防法制教育,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诚信承诺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社会单位和业主自觉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要利用即将到来的“119”消防宣传日,表彰一批遵纪守法、安全经营的单位和业主,集中曝光一批违法经营、带险经营和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企业和单位,大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要大力推动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社会单位防控火灾能力。

(四)加强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信息报送,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中,务必要建立健全相关基础数据统计分析机制,分类建立表册,详细登记各类场所的基本情况、隐患情况、督改及查处情况等信息,定期分析研判,为下一阶段工作方向提供决策依据。各地在专项治理中,在阶段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和表格一并上报区专项治理办公室。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形成总结性材料并于1228日前上报专项治理办公室。(联系人:任云飞,联系电话:3501624)。

 

附:广元市利州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统计表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广元市利州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统计表

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舞厅、卡拉OK厅、酒吧、夜总会、迪吧等歌舞娱乐场所

具有娱乐功能的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游艺、游乐场所

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合计

专项治理范围内公共娱乐场所基本情况和监督检查

实有数

 

 

 

 

 

 

检查数

 

 

 

 

 

 

存在火灾隐患数

 

 

 

 

 

 

已督促整改数

 

 

 

 

 

 

执行“六个必查”、“六个一律”情况

检查发现六个方面隐患件数

未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

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建筑内部装修装饰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消防安全组织制度不健全、员工未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未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未落实演练

 

 

 

 

 

 

执行五类停业整改件数和督促整改违法行为件数

违法装修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

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

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它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使用烟花和爆竹

 

 

 

 

 

 

行政处罚案件分类明细

警告(次)

罚款(万元)

责令“三停”(个)

行政拘留(人)

没收违法产品(起)

没收非法所得(万元)

 

 

 

 

 

 

 


 

 

 

 

 

 

 

 

 

 

 

 

 

 

 

 

 

主题词:经济管理  消防安全 专项治理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1020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