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利府函〔2008〕119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广南高速公路龙潭互通连接线涉及地方
有关问题的复函
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公路四处:
你处《关于广南高速公路龙潭互通连接线占用乡村道路及平交口改移原路有关事项的函》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处关于广南高速公路龙潭互通连接线占用乡村道路及平交口改移原路的设计方案。
二、工程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当地群众交通出行问题,加强同我区交通部门联系,合理先期避让,尽量避免重复投资造成损失。
此复。
二OO八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交通 高速公路 设计 征求意见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