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府函〔200892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增加市精神卫生中心灾后重建规划面积的函

 

市规划和建设局:

市精神卫生中心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属我区第一批澳门援建项目,由于建设用地受限,该中心重建规划的精神专科楼超出中心用地范围。为此,我区以《关于解决市精神卫生中心灾后重建用地的请示》(广利府2008106号)请求市政府协调征用紧邻该中心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西办事处活力村一、二队坟地约2.8亩。93,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浩召集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利州区有关负责人召开会议,协调该中心用地事项,会议议定由贵局出具规划红线图,市国土局协调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予以配合,按灾后重建项目办理用地手续。按照该中心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后经再次勘探测量,需在原征用2.8亩坟地的基础上增加0.9亩面积,共需征用该处坟地3.7亩才能确保项目的完全实施,特请贵局在规划时按照新增3.7亩的面积绘制规划红线图,以确保澳门援建项目的顺利推进。

此函。

 

 

 

OO八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卫生  市精神卫生中心△  重建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