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利府函〔2008〕90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报告
省环保局:
根据2008年7月24日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我区对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及工业企业等方面污染治理进行了规划。根据规划全区共需污染治理费用6170.38万元,我区拟自筹3702.23万元,申请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2468.15万元。
特此报告
附件:相关项目资料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污染治理 资金 报告
抄送: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