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府办函〔2008104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对宝轮镇宋家村道路及

小桥建设给予支持的函

 

市移民办:

    我区宝轮镇宋家村道路及小桥属紫兰坝电站库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315第四期会议纪要的要求,该工程参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办法,于20051月至20054月实施了一期工程,完成投资57.06万元。根据广元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的检查建议书的要求,200645,区移民办以46.99万元的合同价将该项目剩余工程(含小桥)发包给广元市龙申公司,因多种原因该期工程于200612月停工,20083月区移民办与龙申公司中止合同,完成投资29.92万元。

    截止目前,该项目仍未完全竣工,致使公路沿线宝轮镇宋家村上千人无法正常出行,给40户群众维修房屋和外迁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困难,群众怨气很大,极易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为此,区政府拟对该项目后期工程采取群众“一事一议”形式,按每公里10万元(6公里)的标准给予补助,具体工作由宝轮镇和宋家村组织实施,为尽快完成该项目建设,特请贵办在该项目建设上再予以大力支持为盼。

附:广元市利州区“紫电”移民搬迁安置项目宝轮宋家村道路及小桥建设投资情况一览表

     

 

 

 

 

OO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移民   宋家村道路   小桥△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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