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利府办函〔2008〕109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区生鲜牛奶生产和奶站专项整治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奶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148号)精神,规范生鲜奶生产行为和收购秩序,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维护奶农合法利益,促进我区奶牛养殖业和牛奶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鲜牛奶生产和奶站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生鲜牛奶生产和奶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是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各级政府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严明的纪律、有力的举措,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尽职尽责做好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
开展生鲜牛奶生产和奶站专项整治工作是从源头上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区奶牛饲养总量虽然较小,但以散养为主,部分奶农将自家生产的生鲜牛奶直接分装或简单消毒袋装后进行销售,鲜奶市场极不规范,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区政府决定由区畜牧食品局牵头,会同质监、工商、经济商务、公安、卫生、食品药监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生鲜牛奶生产和奶站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打好生鲜牛奶及奶站整顿这场硬仗,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严肃认真、扎实高效的作风,迅速行动,不留死角和隐患,保质保量完成整治工作各项任务。
二、明确整治工作三大目标
专项整治工作为期1个月,10月底结束。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必须确保实现三个目标:一是严厉打击,坚决杜绝在生鲜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和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二是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务必将所有奶站、鲜奶收购加工企业、奶牛养殖户纳入清理整顿和监管范围;三是规范经营行为,建章立制,整顿鲜奶经营秩序,构建鲜奶质量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改善我区奶业整体状况,提高生鲜牛奶质量。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㈠宣传动员,正确引导。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坚决制止各种不实炒作,及时、主动、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及时曝光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让群众了解真实情况。区食品药监、畜牧等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释疑解惑,避免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增强消费者信心,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质量合格的乳制品。
㈡全面普查,摸清底数。区生鲜牛奶生产和奶站联合检查组要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逐一排查,挨个摸底,全面调查辖区内所有奶牛养殖场户的基本情况,奶站的设立模式、所有者性质、经营类型、日产(销、收)生鲜牛奶数量、挤奶方式等情况,一户(站)一表,登记造册。区畜牧、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按全覆盖的要求对个体私营奶站、流动收奶点、直接鲜销牛奶的养殖场户等独立于乳制品加工企业和养殖小区之外的营利性鲜奶购销站(点)进行重点清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站、点)、不留死角,全面、准确地摸清奶站底数和情况。
㈢依法整治,严厉查处。区畜牧、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整治,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处,绝不姑息。对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取缔,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确认含有三聚氰胺的生鲜牛奶,要坚决监督销毁,严禁上市和食用。对出现问题的奶站要在12小时内将调查处理情况上报区生鲜牛奶生产和奶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畜牧食品局)。
㈣加强抽检,确保质量。要切实做好生鲜奶生产质量安全监测,充分发挥各级畜产品质量监测机构的作用,做到全面监测、不留死角、保证质量。区畜牧和质监部门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检测频率,对每一个养殖场户、奶站收购和销售的生鲜奶都要进行抽检,抽检结果要及时依法公布。畜牧部门要加强抽样及检测技术培训,保证监测抽样工作顺利完成并及时送检。同时,加强对生鲜牛奶常规项目的日常检测,奶品加工企业必须对每个批次的原料奶开展常规项目检测,杜绝不合格原料奶进入加工环节,保证出厂奶品质量安全。
㈤人员驻点、加强监督。畜牧部门要立即组织动员力量,向奶牛养殖户、养殖小区和奶站派驻质量监督员,对奶站收购进行全过程监管;质监部门要向奶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派驻监督员,对奶品生产加工过程进行监管。严格做到“五查”:一查奶牛健康状况,检查奶牛的免疫记录、饲料来源、兽药使用情况,确保奶牛健康状况良好。二查牛奶质量状况,督促奶站加强常规检测。三查器具环境消毒状况,指导和监督奶站落实卫生防疫消毒措施。四查冷链设施运转状况,指导奶站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确保生鲜奶不变质。五查销售运输状况,对销售运输过程进行监督,坚决杜绝掺杂使假的行为发生。
㈥强化责任,安全生产。进一步明确奶站的市场责任:属于乳制品加工企业的, 企业是直接责任人;属于合作社登记的,法人是直接责任人;属于养殖小区的,谁承建谁负责;属于私人投资的,谁投资谁负责。奶站要建立健全生鲜奶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生鲜奶常规项目的日常检测,严格保证其所购销售生鲜奶质量。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坚持“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奶站相关管理职责。各级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对奶站管理负总责。各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谁批准、 谁许可、谁发证、谁负责。
㈦建章立制,严格管理。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要按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督促奶牛养殖户(场、小区)和奶站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生鲜奶购销台帐、购销奶记录、设备消毒、生鲜奶质量自检等制度。区牧食品局要抓紧研究制定奶站行业准入规定,加快建立奶站监督检查、例行监测、质量监督员工作规范等制度,将奶站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㈠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全区生鲜牛奶生产和奶站联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具体负责本辖区奶站专项整治工作。要立即组织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㈡狠抓责任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及隶属关系的要求,落实责任,全力推进。要将监管责任和产品质量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追究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负有监管责任的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㈢明确职责分工。区畜牧食品局负责对奶牛饲料、添加剂和药品等投入品的监管,负责指导奶牛养殖户(场、小区)建章立制,进行标准化生产,并对生鲜牛奶和奶站生产、销售、加工等过程进行监督;区质监、食品药监部门负责对奶站和生鲜牛奶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产品质量抽检,并及时通报抽检情况;区卫生部门负责为奶牛养殖人员、生鲜牛奶购销人员和鲜奶加工企业人员进行全面体检,为生鲜牛奶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发放《卫生许可证》,并对食用不合格牛奶而致病人员进行救治;区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专项整治行动的治安秩序,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㈣加强协作配合。畜牧部门要切实履行起牵头落实的职能作用,密切与质监、工商、经济商务、公安、卫生、食品药监等部门的配合,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及时、果断、有效、有序地解决好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奶站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㈤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对清理整顿活动的监督检查,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确保整治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在清理整治期间,区生鲜牛奶生产和奶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线举报电话(3307037),接受公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区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生鲜牛奶生产和奶站联合检查组人员名单
二○○八年十月十日
附件
广元市利州区生鲜牛奶生产和奶站联合检查组
人 员 名 单
组 长:伍荣华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延清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陶传章 区畜牧食品局局长
成 员:俞正学 区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文方国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许凤迎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边恩元 区卫生局局长
赵 伟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贾映树 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局长
樊占金 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
宁 国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主题词:畜牧食品 牛奶△ 整治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