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利委办〔2008〕95号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
关于成立区灾后重建阶段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管理,预防和杜绝贪污、挪用、截留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区委决定成立区灾后重建阶段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亚洲 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内召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罗 云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冯 明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 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梁 华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王绍连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舒 强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 剑 区财政局局长
赵 健 区民政局局长
杨 光 区审计局局长
梁 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姚文辉 区水利农机局局长
刘志荣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杨文学 区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向坤道 区交通局局长
赵 伟 区工商局局长
杜 彬 区地税局局长
汪小波 区国税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民检察院,由王绍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熊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
200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