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利府办函〔2008〕96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复函
徐绍平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利州区六届政协二次会议提出的《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切实维护移民区的稳定》的提案,区政府高度重视并责成我办牵头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经调查,水电五局位于三堆镇宝珠村的房屋,系该局修建宝珠寺电站时用于安置本局职工修建的职工宿舍。宝珠寺电站竣工后,因水电五局机关搬迁至成都,基地分局留在宝轮,该局位于三堆的房屋由此闲置。水电五局于2004年将其中一部分房屋卖给私人并办理了房产过户和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2004年之后又将大部分房屋陆续卖给私人,但至今未办理合法的用地手续。
水电五局房产系国有资产,转让需国资部门批复同意,同时闲置房产占用土地系工业用地,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前,水电五局直接将房屋出售给个人不符合土地使用规定。为此,区政府已安排区国土资源分局进行调查核实,拟收回该宗土地纳入利州区土地储备库统一经营管理,以上情况已函告水电五局,此事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下一步,区政府将责成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大与水电五局及市级相关部门的衔接力度,落实区国土、建设部门及三堆镇对违章改造房屋行为进行制止和教育处理,在保证安全、维护稳定的前提下,圆满处理好此事。
徐绍平委员,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栏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
联 系 人:刘志荣
联系电话:3303347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二OO八年九月九日
附件
广元市利州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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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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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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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程度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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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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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
政协委员签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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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请政协委员在“满意程度”的3项中,选择一项在下面空格打“√”。 2.具体意见填在“意见”栏中,内容较多可加附页。 3.请政协委员将本表及时寄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 4.承办单位将本表与给政协委员的答复函一同寄出。 | ||||||
主题词:政协 提案 复函
抄送: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