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利府办函〔2008〕91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广元天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广元市利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广元天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的通知》(广利编发〔2008〕16号)精神,广元天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已成立,从即日起启用印章。
特此通知。
附件:印章印模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印 章 印 模
主题词:行政事务 印章 启用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