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委发20086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区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着力构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促进我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目标,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在全区乡镇以上机关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通过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满意度逐年上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时,我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主要表现为: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不规范,办事效率、质量较低,为项目、企业服务不到位;政务服务中心功能不强,部分窗口“只挂号不看病”,变相成为“收发室”、“中转站”;少数地方和部门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执行不强,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服务意识不强,诚信意识淡薄,吃拿卡要,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单位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机关作风散漫。各地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消极厌战情绪和畏难松劲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开阔的视野和全新的思维,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二、牢牢把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区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这一目标,以精简行政审批为基础,以落实“三项制度”为重点,以办好政务服务中心为载体,以转变机关作风为保障,切实解决影响我区改革发展的机关行政效能问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进,努力创造规范、高效、诚信、开放的政务环境和创业环境,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为全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作风保障。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围绕“全面夺取双胜利,重建美好新利州”主题,用抓发展的具体成效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来检验效能建设的成效。二是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要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明确优化政务环境的主攻方向,以点的突破带动和促进效能建设。三是标本兼治、着眼长远。既解决机关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又要深挖问题根源,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四是与时俱进、继承创新。要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和做法,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在实践中不断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地深入开展。五是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建立健全考评激励机制,强化问责问效,将其与班子评定和干部使用挂钩,加大结果运用力度。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各项工作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以“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为目标,切实把政务服务中心建成为企业、社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综合平台。一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按照“统一项目名称、统一办理标准、统一审批软件”的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清理、精简和调整。凡是中央、省、市、区明令取消的项目,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形式再行审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形式巧立名目进行审批。对保留的审批项目要进一步削减环节,简化手续,压缩时限。对取消和调整的事项要加强衔接和后续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或者变相审批。二是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坚决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对部门行政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将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审批股室集中,审批股室向政务中心成建制集中;向中心窗口充分授权到位,审批事项在中心窗口办理到位,切实做到窗口有职有权、有事可办,群众有事能办。中心窗口现场办结率要力争达到90%以上,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同时要创新审批方式,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特别是有关灾后重建、重点项目、企业和园区建设的审批事项,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大力开展“全程代理”、“联合审批”、“并联审批”服务,进行审批流程再造,努力打造方便快捷的“绿色审批通道”。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功能和范围。要以便民为目的,尽可能将一些公共服务纳入政务中心办理,逐步推行网上咨询、受理和审批,全面开展延时、预约、导办等温馨服务。要将政务服务向园区、乡镇(街道)延伸,积极开展代办、上门服务,让群众、企业“少跑路、多办事、快办事、办高兴事”。四是要强化政务服务中心自身建设。要选好配强窗口工作人员,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能力。要从编制、经费、管理权限上向政务服务中心倾斜,保障政务服务中心的正常高效运转。

(二)全面建立实施“三项制度”,着力构建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将制度建设作为解决效能问题的治本之策,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为目标,努力构建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落实首问负责制。要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迅速完善首问登记、首问接待、首问考核、座牌(挂牌)上岗和保障监督等有关制度。对前来机关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事务或咨询、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职责首次接待办理的工作人员要做到热情周到、首问必答、负责到底。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并告知办结时间;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验明,并一次性明确告知申办者具体要求。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指引服务。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或者同一部门不同科室的,要实行牵头单位、科室首问责任制,明确主次责任。要加强对各级机关落实首问责任制情况的跟踪督查,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落实首问负责制的情况,要实行满意度测评。二是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全区各行政机关对承办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及日常政务活动,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逐岗位、逐环节、逐项目确定办理时限,同时编制行政审批流程图,并以适当方式公之于众。凡承诺的事项,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特殊事项需超过办理时限的,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并及时告知审批对象;对紧急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法定或本部门承诺时限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具备办结条件的事项,要实行超时默认制,行政机关超过规定期限未做出决定的,一律视为同意。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三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行政效能问责规定(试行)》、《行政效能告诫办法》以及《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的追究力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其他各项制度,加强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并不断总结、完善和创新,着力构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努力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紧紧围绕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加强决策、执行、结果的监督检查,努力构建行为规范、高效透明、运转协调的机制体制。一是规范行政决策和权力运行。修订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推行社会公示、听证、决策评估、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防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要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凡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不再设立议事协调机构;确需设立的,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批,原则上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坚决防止机构膨胀和职能重叠。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中介机构脱钩的步伐,切实将政府的职能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二是明确行政管理职能和权限。各地各部门要明确机关各科室及各岗位的职责,制定不同岗位的工作流程图,积极推进区级机关行政程序标准化工程,增强工作的程序性和规范性,最大限度减少职能交叉重叠、权责不清等问题。要充分使用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省、市、区三级联网,加强对行政审批全程、无缝、动态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要加快办公自动化的推广应用,切实增强效率意识,努力实现办事提速提效、服务创质创优。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区、乡、村三级公示制度,不断提升公开实效。要加紧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实施办法》,推动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环保、公共交通等行业的办事公开。要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决策部署、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坚持做到内容真实、时间及时。要不断创新公开方式,在发挥传统公开方式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等载体、平台的建设。要加大监督检查,严格处理不公开、假公开、半公开等形式主义,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不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要按照为民、清廉、务实的要求,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履职能力。一是强化“五个意识”。要增强公仆意识,坚决克服“官本位”观念,摆正与群众的关系。要增强大局意识,自觉做好本部门工作,自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坚决克服各自为政、互相掣肘的内耗现象。要增强服务意识,把工作精力集中到办好事实事、解决群众困难上来,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优质服务。要增强诚信意识,言出行随、行必见效,说做的事一定要做,承诺了的一定要办到,树立和维护诚信政府形象。要增强廉洁意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廉洁从政、干净干事、清白做人。二是着力改进会风文风。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不图虚名、不做虚功,做到清简务本、行必责实。要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从严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和会期,开会要提倡讲实话、讲管用的话,不讲空话、套话。起草文稿、文件要文风清新、简明扼要,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改进会风文风,切实把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使干部有更多的精力谋划发展、推动工作、服务群众。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着眼于解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增强学习自觉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要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内部集中学习和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不断增强机关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五)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创新绩效评估制度。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进一步整合监督检查力量,创新监督检查机制,突出监督检查的实效,形成抓落实、促效能的强大合力。一是加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察。要加大对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当前,要加大对救灾资金物资使用、卫生防疫和次生灾害防治、城乡受灾群众永久性住房建设、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发展主题,服从服务于区委区政府和本单位的工作中心,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加大督查督办和问责力度,确保各项安排部署执行落实到位,切实解决“谁去落实、怎么落实、何时落实、落实成效”问题。二是加大对热难点问题的专项监察。高度关注群众强反映烈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大力整治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散漫、吃拿卡要和政令不畅等现象,严肃查处行政管理、审批、执法等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充分利用电子监控平台和网络手段,强化对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及时发现、受理和查处效能案件。三是进一步改进政府绩效管理。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办法。要明确绩效考核的具体内容,设计既科学合理又简便易行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绩效评估标准。要把绩效考核纳入目标管理,加强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督查监督。要把绩效考核与行政问责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等结合起来,加大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树立和落实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正确政绩观。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全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行政机关是重点,全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也要全面开展,扎实推进。成立区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在区政府办公室设立全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负责效能建设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区行政效能监察室具体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机构,制定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按照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其他同志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从而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宣传栏、局域网以及报刊、电视、互联网等方式,积极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宣传活动。区电视台、区党政网、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效能建设专栏,大力宣传效能建设的目的意义,宣传效能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和效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要深挖根源,及时曝光效能建设反面典型,努力增强宣传报道的艺术性和感染力,从而不断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效能建设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示范带动,坚持整体推进。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中,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发挥好模范带动作用,既认真负责地抓好本地本部门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又带头找问题、转作风、提效能为基层作出表率。广大干部职工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效能建设,积极献计献策,促进整个机关办事效率、政务环境的持续好转。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面上工作,形成层层带动、人人参与、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效能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指导、督查督办和定期通报,确保效能建设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区人大、政协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和推动作用。区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加强效能监察工作作为推动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措施,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要进一步完善效能监督员管理办法,发挥好监督员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新开展工作,确保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成效。要定人掌握进度、定向督促指导、定期反馈结果,对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强化考评考核,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实行单项考核,纳入综合目标,作为考核班子和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200894

主题词:效能建设  机关  实施意见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效能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                    2008年9月4

(共印1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