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委办〔200884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委关于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委关于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93

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委

关于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

 

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为构建平安和谐利州,促进利州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区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打黑除恶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黑恶势力犯罪是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基层政权建设的突出问题。自2006年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区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深入推进,打黑除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6月,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团伙12个,破获各类案件300余起,抓获涉案人员140余名,收缴赃款、赃物价值近20余万元,缴获各类刀具100余把。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打黑除恶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苦的斗争,充分认识继续深化打黑除恶,是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犯罪发展蔓延的客观要求,是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为灾后重建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扎实深入推进。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打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要坚持严打方针,切实加大对黑恶势力打击力度。政法部门要根据《刑法》第294条、全国人大立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川高发〔2005363号)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关于依法打击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意见》(川高发〔2008241号),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把严打方针贯彻落实到打黑除恶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抓捕、预审、起诉、审判、改造的全过程。同时,要着眼于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准确把握和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的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分化瓦解黑恶势力,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要坚持深挖细查,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要排除阻力,把打黑除恶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把打黑除恶与打击经济犯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同时,要进一步坚持“打早打小”,严厉打击涉及建筑、运输、采矿等重点行业和各类专业市场的黑恶势力,涉及黄、赌、毒、抢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利用农村宗族势力或以暴力、威胁、贿选等手段把持基层组织,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黑恶势力;特别要依法严厉打击争抢工程、暴力垄断、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破坏灾后重建的黑恶势力。

三要坚持专群结合,形成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打黑除恶工作的坚定决心,深入宣传成功打掉的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深入宣传政法干警在打黑除恶斗争中的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打黑除恶的强大声势和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鼓励、支持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动员社会各种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

四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努力形成打击合力。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打黑除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查办黑恶势力案件的水平;对分歧较大,久拖不绝的疑难案件,区委政法委要组织各部门联合督导、阅卷调研,推动侦查、起诉、审判进程。要建立健全政法部门与工商、税务、文化、金融、城管、宣传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努力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发展。各地综治委要把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建立齐抓共管、打防控一体的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一要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督促政法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的部署。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继续坚持自上而下的督导、指导、协调工作,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黑恶案件不放,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要进一步完善工作保障,切实解决后顾之忧。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战斗在一线的领导和政法干警撑腰打气,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做出突出成绩的党政干部和政法干警,努力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要加大对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投入,特别是要重点做好涉黑涉恶专案经费的保障力度。

三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把打黑除恶工作作为综合治理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打黑除恶工作责任制,确保“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责任心不强,对该发现未发现、该打击未及时打击、办案效率低下甚至隐瞒不报,故意降格处罚、包庇、纵容黑恶犯罪,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坚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主题词:打黑除恶  专项斗争  意见  通知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                     2008年9月3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