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区政法暨群众工作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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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凯
同志们:
这次全区政法暨群众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总结和研究我区政法工作和群众工作,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刚才,内召同志对全区2007年政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友惠同志对防邪工作和全国“两会”期间的维稳工作、群众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 客观评价2007年全区政法和群众工作
2007来,全区政法和群众工作各部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利州”主题,认真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主动维稳,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扎实开展群众工作,切实加强隐蔽战线斗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政法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明显增强,政法和群众工作总体水平不断提高,政法战线整体形象明显提升,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特别是通过领导、部门包案等形式,对年初排查的107件信访个案进行了有效调处和化解,一批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全年未新发生一起涉法涉诉上访案件,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成功创建为省级“平安区”,为全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广大政法干警和群众工作干部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向受到表彰的政法、维稳、综治和群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所有关心支持政法和群众工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的各条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政法和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和群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为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政法和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领政法工作,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政法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要时刻牢记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政治任务。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把握新时期政法工作职能的科学定位,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政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做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定推动者。
二要强化大局意识。省委确立了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总体取向,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站在新的起点谋划和推进我省跨越发展,提出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市委五届八次全会进一步明确把广元建成连接西南西北的综合交通枢纽。区委、区政府按照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提出了我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按照“一主、三化、五加强”的发展路径,分“三步走”建设全面小康。推进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发展目标,这就是大局。政法工作、群众工作和全区各项工作都必须围绕这个大局,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推动和促进这个大局。要紧紧围绕服务大局的需要,找准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班子队伍建设上不适应的各种问题,努力提升政法和群众工作水平,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三要强化责任意识。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维稳、防邪和群众工作都是“一把手”工程。做好政法和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关键在各级都要切实担负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维稳职责,逗硬执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
四要准确把握形势。当前我区政法工作和群众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也面临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和挑战。随着全国两会的日益临近和2008奥运会的即将举行,我们的维稳任务越来越重,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越来越多,稳定形势不容乐观:“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抗捣乱和一些敌对势力伺机破坏、制造事端的压力必将加大;由民生问题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呈增多趋势,信访老问题尚未完全化解,统筹各方面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的压力进一步增强;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仍然存在,人民群众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日益强烈;一些地方社会治安形势严峻,社会安全隐患还比较多,政法机关加强社会服务管理的任务日益艰巨;政法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我们要准确把握形势变化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找准加强和改进政法、群众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扎实做好政法和群众工作,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切实加强政法工作,全力保障和服务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政法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六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政治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利州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隐蔽战线斗争,切实维护国家安全。进一步加强以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为主轴的对敌斗争。依法加强对重要和敏感宗教活动场所的有效管理。高度警惕境内外敌对势力打着“维权”旗号插手人民内部矛盾、热点问题、敏感事件、利用互联网等手段进行文化渗透和煽动闹事,以及窃取国家机密的间谍情报活动。特别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大防邪、主动防邪的工作理念,准确把握形势变化给防邪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新任务。要坚持打、防、教、治、创“五位一体”的防邪工作总体布局,深入开展“创无”活动。要严密防范邪教活动,强化案件查处,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和处置“法轮功”等邪教的捣乱破坏活动,确保两会期间和北京奥运会期间实现“三零”、“三无”基本目标和“七个绝对不能发生”的工作要求。
(二)坚持标本兼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紧紧围绕“六个不发生”的总目标、总任务,进一步完善、提升“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稳定隐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确保社会稳定。一要创新工作思路,积极主动维稳。要按照“源头防范,标本兼治,消化存量,严控增量,保持长效”的维稳工作思路,完善严格执行政策、解决突出问题、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强化维稳工作“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坚持与新时期群众工作相结合,抓早、抓小、抓苗头,强化情报信息工作,主动摸底排查,主动化解矛盾,主动解决民生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要加强矛盾调处,全力定纷止争。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摸排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研判,立足于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绝不允许问题在转移中放大、矛盾在积累中激化。要善于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群众诉求,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稳定隐患的源头治理,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范矛盾纠纷产生。现阶段,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主要反映在改制企业遗留问题、重点工程、城市拆迁遗留问题、部分居民生活困难等方面。各地各部门要在近段时间集中进行再次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处理原则,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六个不发生”。三要坚持民生为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执法为民,从矛盾最集中的地方抓起,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引导群众依法诉求,规范信访秩序,依法解决群众涉法信访问题。通过提供有效法律服务,扩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人民安居乐业。四要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完善各类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全面提高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能迅速控制局面,稳妥处置。在处置中要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方法,坚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有效防止个性问题转化为共性问题,局部问题转化为全局问题,非对抗性问题转化为对抗性问题,减少一般群体性事件,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巩固省级“平安区”创建成果。平安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标志。要以平安建设为载体,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努力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当前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治安整治。开展经常性“严打”整治斗争,抓住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全局性或区域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健全防控体系。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认真研究治安防范的薄弱环节,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广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规范和加强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加大政法机关信息化和技术装备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治安防控的社会化、网络化、科技化水平。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协调推进城乡平安建设,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为突破口,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强化农村村社巡控、城镇社区管控、机关单位守控、边际部位联控,实现治安防控全覆盖。加快构建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的平安建设长效机制,形成党政主导、上下联动、齐抓共建的平安建设大格局。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公平和正义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公平公正执法,在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全面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要把加强司法权力监督制约作为司法改革的重点,抓住人民群众不满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专门机构监督、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党的监督,形成科学有效“六位一体”的监督制衡机制,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要把推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作为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健全办案办事依法公开制度,完善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推行阳光执法,增强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公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深度和广度,使整个执法过程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以公开促公正。
(五)着力强化服务职能,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要适应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改善司法服务,加强社会管理。一要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二要加强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社会人”管理。高度重视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把流动人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管理中,不断优化流动人口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探索研究制定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的教育、救助和管理办法,实施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建立和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管理,引导其承担社会责任。三要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整合基层维稳力量。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政法警力下沉、经费物资保障向下倾斜,形成心往基层想、人往基层走、事为基层办的导向,实现基层稳定、百姓安宁。
四、切实加强群众工作,推进构建和谐利州
群众是经济发展的主体,政府是服务主体,我们的职权就是为经济主体服务。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坚持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进一步加大群众工作力度,拓展群众工作渠道,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增强服务群众、发展群众、致富群众的工作实效。
(一)切实转变群众工作理念。加强群众工作是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内容,是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的有效途径。当前,群众工作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群众工作和狭义上的信访稳定工作,而是以理情绪、促稳定为切入点,以解决群众最为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的群众工作,是和谐社会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新形势新时期群众工作必须深怀爱民之心,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强化群众观念、观点,时时刻刻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要变过去的被动抓信访为主动抓群众工作,变被动解决问题为主动研究规律,解决问题。
(二)加快构建全新的群众工作体系。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思想转变是前提,方法创新是基础,机制建立是保障。一要建立完善民意沟通机制,着力解决与群众之间沟通不畅、缺乏信任的问题。要坚持区领导接访日制度、区级领导联系乡镇、部门联系村制度和“三联制度”,深入了解群众思想,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二要完善群众自治制度,着力解决办事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推进村务公开,重大事项坚持“一事一议”,让群众自主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三要建立高效快捷的服务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全区每个单位、每个部门、每个科室、每个岗位都要做到“服务内容、办事人员、办事程序、监督方式”四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群众工作中心建设,完善便民为民服务机制。全区各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都要建立完善便民为民服务机制,规范办事程序,推行承诺服务,区级部门工作中心要下移。四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加快建立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加强惠民帮扶中心建设,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解决好生活困难、低收入、特别是老、弱、病、残等人群的生产生活问题。五要建立有效的矛盾调处机制,着力解决层层推诿、互相扯皮、不解决实际问题的现象。坚持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基层社情民意汇报,归纳整理群众意愿,定期排查、调处化解信访案件。强化区委群众工作部门的职能建设,建立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群众工作网络。
(三)坚持依法、依理、依情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信访突出问题。一要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依法按政策抓紧解决;对群众要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要想办法解决;对群众提出的应当解决、但因客观条件不成熟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说明情况,向群众解释清楚,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予以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二要着力解决群众信访突出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在本地区本部门、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当前,要把关注民生问题放在首位,解决好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企业改制、城市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公正执法,妥善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政法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监督。要注重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特别要依靠和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将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好释疑解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三要依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依法信访的观念,引导群众通过合法的形式表达合理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对信访活动中少数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利用信访进行其他非法活动的公民要依法严厉打击。四要切实加大越级上访处置力度。要有效遏制越级上访,特别是赴京到省访、集体访,做到组织领导、工作人员、工作预案、任务职责、经费保障“五落实”。凡出现重大越级集体上访、赴京上访的,责任单位和有关负责同志要及时到场配合接访。对重点信访户要实行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五包责任制”。
(四)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要变行政命令为合理引导,采取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和典型引导等形式,做好群众工作。要变管理为服务,通过服务取得群众的信任与理解。要变被动为主动,主动把握群众的思想动态,主动解决老百姓生产生活困难。要变“堵”为“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不堵塞民声,不滞留民意。要变个别部门为主为各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牵头总抓、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群众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齐抓共管局面。
五、加强领导,不断提高政法和群众工作水平
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法和群众工作,必须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政法和群众工作队伍。
(一)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通过党委政法委,要加强政法委的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委的领导作用。全区政法各部门接受区委的领导,首先要接受区委政法委的领导,既是工作领导,也包括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政法机关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政法各部门自觉把政法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始终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开展工作。
(二)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司法权威是党的权威、国家权威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支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支持和帮助政法机关抵御、克服影响公正司法的各种干扰,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的影响,为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执法环境。要认真实施“五五”普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政法各部门和广大干警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以司法公信提升司法权威,以司法公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着力加强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政法和群众工作的基础,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政法干部选拔、任用、交流、培训和监督,广泛开展“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活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干部队伍。坚持从严治警,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使政法干警经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守得住廉洁,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和坚定性。要落实从优待警,给予政法干警政治上更多的爱护、工作上更大的支持、生活上更热情细致的关心,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充分激发队伍活力,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加强群众工作队伍建设,重点建设一支会做群众工作、乐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奉献精神的干部队伍。组织人事部门要选派一批后备干部适当充实到信访岗位上去,接受锻炼,经受考验。
(四)不断强化工作保障。要强化政法经费保障,将维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狠抓基层基础建设,从机构编制、组织网络、条件保障等方面,逐项研究、逐项落实,建强基层和一线,使之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稳固防线。要围绕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强警的方向,加强公安“三基”工程建设,推进基层公安设施和装备标准化,不断提高政法队伍战斗水平。将群众工作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并根据财力的增长和工作情况逐步增加。
(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政法各部门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主题,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不渝地把严格执法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引导全体干警和广大综治干部聚精会神抓稳定,一心一意保发展。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开展群众工作。这里强调三点,一是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相互之间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协同做好群众工作。二是要严格信息报送,必须坚持按规定的程序和渠道报送信息,绝不允许迟报、误报和漏报。三是要强化工作落实,切实做到任务、责任、人员、工作“四落实”。区委区政府将群众工作纳入对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和群众工作局要加大督查力度,实行群众工作跟踪督办制、办理工作通报制等,推动群众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确保群众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全区政法和群众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奋力爬坡,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我区政法和群众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实现区委六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