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利委办函〔2008〕7号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
关于召开区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区委定于2008年3月6日-7日召开区纪委六届三次全体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市国税局二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传达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刘奇葆同志在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马华同志在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利州实际,对全区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
四、参会人员
(一)区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第一次会议
1.区纪委委员;
2.不是区纪委委员的乡镇纪委书记、街道纪工委书记、区级部门纪检组组长;
3.区委政法委纪检员,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员;
4.区纪委、区监察局机关各室负责人。
(二)区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第二次会议
1.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党组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党员副主任,区政府党员副区长,区政协党员副主席,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
2.区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第一次会议全体参会人员;
3.区政协秘书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法院副院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4.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
5.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见附件);
6.部分学校、医院主要负责人(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一)会务工作由区纪委牵头。责任人:梁华;联系人:王加兴13183562902。
(二)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按时出席会议,因事不能参会的,必须按有关程序请假。
(三)请区记者站、区电视台、区党政公众网派记者作会议报道。
附件:参会的区级部门、学校、医院名单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
附件
参会区级部门、学校、医院名单
一、区纪委 区委办公室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 区人武部 区法院
区检察院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委统战部 区委政法委 区委农工委
区委党校 区委群众工作局 区直机关工委
区委防邪办
二、区政府办公室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经济和商务局
区教育局 区公安分局 区监察局
区民政局 区司法局 区财政局
区人事局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区规划和建设局
区交通局 区水利农机局 区农业局
区林业局 区卫生局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区审计局 区统计局 区畜牧食品局
区文体旅游局 区环保局 区煤管局
区粮食局 区供销联社 区广播电视局
区档案局 区民族宗教局 区机关事务中心
区政务服务中心 区爱卫办 区物价局
区科技局 区移民办 区招商局
区安监局 区以工代赈办 区扶贫开发办
区海事处 区路政所 区养路段
区城管办 区惠民帮扶中心
三、区总工会 团区委 区妇联
区工商联 区残联 区科协
四、市工商局直属分局 区工商局 区国税局
区地税局 区国土资源分局 利州供电局
区质监局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区信用联社
五、城北职中 宝轮中学 东城实验学校
嘉陵一中 北街小学 北街幼儿园
区疾控中心 区精神卫生中心 区红十字医院
主题词:区纪委六届三次全会 会议 通知